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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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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气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09:53 来源:蒙城县气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气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蒙城县气象局(网址:https://www.mengcheng.gov.cn/XxgkGuide/showList/285.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蒙城县气象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五里高大桥西400米,电话:0558-7623074,邮编:233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强化公开监督。2024年度发布政务公开信息346条,其中重点领域14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县气象局在办公地点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二是聚焦重点工作,及时公开。预警信息精准推送:全年累计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300余条,涵盖暴雨、大风、高温、寒潮等重大气象灾害,信息发布覆盖政府部门、重点行业及社会公众。人工增雨工作及时发布,按照要求和流程提前发布人工增雨作业公告,主动回应并科普人工增雨知识,提高公众防灾减灾应急能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遵循“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强化网络安全管理,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明确各业务科室在公开审查中的主体责任,加强公开平台安全预警机制建设,为公众提供安全、便捷的信息获取渠道。及时发布天气周报、农业气象情报等气象服务材料。做好人工增雨、气候变化等科普知识等更新工作。

今年我局基础栏目未进行相关调整。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由具办人具体负责,强化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二是对政务信息工作开展定期监督检查工作,及时通报问题并督促整改,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三是信息公开工作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定期接受社会评议,实施责任追究。2024年,我局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动回应不够通俗易懂,尤其是在人工增雨等公众较为关注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主动回应的频次和质量,部分专业知识不够通俗易懂。

改进情况及措施:

丰富科普材料的内容和质量,加大对政务公开时效性的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