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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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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15:14 来源:蒙城县气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蒙城县气象局(网址:https://www.mengcheng.gov.cn/XxgkGuide/showList/285.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蒙城县气象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五里高大桥西400米,电话:0558-7623074,邮编:233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蒙城县气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全年工作和重点工作,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及时更新、主动更新,高质量完成了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2023年度发布政务公开信息404条,其中重点领域17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县气象局在办公地点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及时发布各类政务公开信息,按照日、月、季度、年度及时更新并发布信息。

二是加大政务公开信息的审核力度。加大对涉密和错别字审核力度,增加了第三方网站审核的方式。

政策解读工作多样化,坚持“应解读、尽解读”、“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本年度共发布政策解读材料7条,解读方式包括主要负责人解读、专家解读、文字解读、漫画解读等。解读范围主要为气象观测标准体系、蒙城县加快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重点任务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法定内容,做好网站日常维护,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与发布。围绕公众关注的气象预报、人工影响天气等,做好气象预报预警传播发布、互动回应、主动回应、科普知识宣传等栏目的定期更新工作。

今年我局基础栏目未进行相关调整。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公开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针对问题逐项核查、整改落实。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把关工作,按照公开权限做好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切实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建立健全了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完善了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2023年,我局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没有发生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策解读方式单一。政策解读多为文字解读,内容不够丰富。

改进情况及措施:

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及形式,结合政策文件,以图片解读、漫画解读等方式,丰富政策解读方式,完善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程序,以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我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部门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任务分解表,积极配合县政务公开办完成本年度重点领域目录搭建,实现新旧目录完全替换工作。我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任务为应急管理,主要内容为预警信息发布,我局在预警信息发布后,第一时间在政务公开网进行公开,并推送到重点领域,同时完善业务流程,做好应急管理模块规范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