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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址:https://www.mengcheng.gov.cn/XxgkContent/showList/193/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嵇康中路148号,电话:0558-7624185,邮编:233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5年,我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据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和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明确了2025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并将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紧紧围绕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耕地保护、不动产登记、规划管理和许可等重点工作,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712条,其中基础栏目646条、重点栏目22条、“两化”领域1044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件,其中线上收到17件、线下收到12件;已办结25件(含2024年结转3件),正在办理7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3件,均被维持原行政行为;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2件,经法院审理后1件维持原行政行为,1件正在审理中。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和“三审三校”制度,明确信息收集、审核、发布各环节责任,确保公开的各类信息表述精准。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进行梳理排查,全年未出现公开信息错误或表述不当等问题。开展了无关、无效信息的清理工作。全年未产生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5年,我局结合按照上级工作安排,优化减少了主动公开栏目1个。全年受理政府热线245件,已全部办结。
(五)监督保障。2025年,我局鉴于人事和领导分工变动,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并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协调、各股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和会商会议,安排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对依申请信息公开具办人员进行培训。根据上级工作提示单对照整改,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本年度我局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
1
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23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主要存在股室之间信息共享和协同发布效率不高,政府信息公开具办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加强股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做到信息共享,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提升具办人员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5年,我局始终将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作为政务服务重点任务,与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工作无缝衔接。依据自然资源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公开内容(要素),重点公开土地征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国土空间规划、不动产登记、重大决策预公开等群众关切的信息,确保公开内容全面覆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流程,不断提升自然资源领域“两化”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