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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网址:https://www.mengcheng.gov.cn/XxgkContent/showList/200/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嵇康北路128号,电话:0558-3062386,邮编:233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准确发布我县文化活动开展情况、旅游景区情况、各类体育活动、文化市场监管等各类信息。今年以来,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5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规范制度和办理流程,畅通线上线下沟通渠道,及时公布依申请公开办理结果。2024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或者法人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信息系统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审核严谨,流程规范,源头可溯,依法公开”的原则,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本年度未发生公民隐私泄露事件,未发现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更新与清理工作,无废止失效文件。2024年发布上级政策解读4条、负责人解读2条、其他解读8 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方面规范网站信息发布。认真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广播电视、旅游等栏目信息报送,持续提升信息发布质效。另一方面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拓宽政府信息发布方式,充分利用“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蒙城县文化馆”“蒙城县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推送文旅资讯,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旅游体育方面信息资讯需求。2024年度共推送信息1100余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我局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网站日常管理和信息更新,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完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落实。2024年度,组织人员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1次,开展局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 2 次,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4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部分板块内容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还不够规范,信息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人员培训。通过开展专业学习和参加培训,提升政务公开人员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二是加大发布力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稳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三是严格制度执行。加强制度规范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内部管理机制,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在推进“两化”工作的过程中,我局遵循信息发布的标准化要求,确保公共文化服务、公共体育、旅游以及广播电视等领域的信息能够规范地对外公开。同时,加强对公益性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相关重点领域信息的发布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