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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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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6:07 来源: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网址:https://www.mengcheng.gov.cn/XxgkContent/showList/200/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嵇康北路128号,电话:0558-3062386,邮编:233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准确发布我县文化活动开展情况、旅游景区情况、各类体育活动、文化市场监管等各类信息。今年以来,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5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规范制度和办理流程,畅通线上线下沟通渠道,及时公布依申请公开办理结果。2024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或者法人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信息系统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审核严谨,流程规范,源头可溯,依法公开”的原则,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本年度未发生公民隐私泄露事件,未发现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更新与清理工作,无废止失效文件。2024年发布上级政策解读4条、负责人解读2条、其他解读8 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方面规范网站信息发布。认真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广播电视、旅游等栏目信息报送,持续提升信息发布质效。另一方面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拓宽政府信息发布方式,充分利用“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蒙城县文化馆”“蒙城县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推送文旅资讯,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旅游体育方面信息资讯需求。2024年度共推送信息1100余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我局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网站日常管理和信息更新,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完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落实。2024年度,组织人员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1次,开展局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 2 次,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部分板块内容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还不够规范,信息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人员培训。通过开展专业学习和参加培训,提政务公开人员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二是加大发布力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稳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三是严格制度执行。加强制度规范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内部管理机制,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在推进“两化”工作的过程中,我局遵循信息发布的标准化要求,确保公共文化服务、公共体育、旅游以及广播电视等领域的信息能够规范地对外公开。同时,加强对公益性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相关重点领域信息的发布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