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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乐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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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乐土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5:21 来源:蒙城县乐土镇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附件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蒙城县乐土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乐土镇乐土社区乐政路与乐庵路交口,电话:0558-7871001,邮编:23352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正确领导下,乐土镇按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不断拓展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1.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乐土镇紧密围绕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民生根本需求,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公开工作,截至202412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10条,公开内容全面、准确、详实。

2.依申请公开

我镇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为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了蒙城县乐土镇依申请公开制度。2024年我镇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三审制度,全面排查错敏词、虚假信息等不良内容。明确政务公开各模块内容、形式,要求各部门协调合作,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2024年未出台或废止规范性文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乐土镇多领域多维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规范集约化平台建设,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配合政务公开经办人完成集约化平台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平台信息录入三审制,定期检查错敏词及信息泄露问题。二是动态调整政务公开目录,严格按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三是抓好村务公开平台更新。每月督促各村上传惠民补贴及财务公开报告单,定期组织村务公开平台信息培训与互查,保证信息录入规范全面、避免隐私泄露。我镇截止2024年底未开通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官方账号。

5.监督保障

我乡镇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考核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做好任务分解,及时与各办公室交流沟通,做到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准确。以培训为契机,召开两次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结合工作重点,优化信息公开内容,逐步提升具体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汇总问题,深入剖析,结合培训内容及最新政策要求,认真总结、交流经验,及时纠正错误、发挥优势,更新公开内容。2024年,我镇积极接受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提升信息公开的社会评议质量。本年度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和宣传推广有待进一步加强,镇直各部门、村(居)抓好公开工作的积极主动性需要强化;二是信息公开数量、种类、质量等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当中,调动镇直各部门、村(居)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二是抓好贯彻落实,积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公开数量,稳步提高公开质量。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要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加大社会关心、公众关注政务公开力度,真正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乐土镇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