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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发改委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蒙城县发改委(网址:https://www.mengcheng.gov.cn/OpennessGuide/show/181.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蒙城县发改委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周园西路路146号,电话:0558-7623858,邮编:233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强化发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紧围绕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公开扩大有效投资;粮食、能源安全等方面政策和落实情况。突出项目招投标、项目审批、备案等动态信息。2024年,蒙城县发改委公开信息1050条,其中基础信息476条、重点领域信息公74条、两化领域500条。
(二)依申请公开
蒙城县发改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的登记、办理、回复工作,做到详细登记、认真办理、按时回复。2024年,县发改委总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按时办结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蒙城县发改委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全部经过“三审”,确保不涉密、不涉敏、不出现错别字,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失效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蒙城县发改委严格按照县政府完成网站集约化整合政务公开建设标准与要求,将各栏目信息及时更新发布,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严格执行政府网站工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规范,及时调整我委政务公开网站栏目组配。
(五)监督保障
蒙城县发改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相关人员。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在周例会上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有效整改问题清单。二是定期检查问题。督促提供和发布信息,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公开及时、规范。三是组织人员培训。定期开展专项培训,并积极参加全县政务公开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蒙城县发改委积极应对社会评议,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寻、有支持政策、有支撑数据,有措施应对。同时,在责任追究方面,2024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4年,我委网上公开信息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存在错别字现象;二是部分股(室)所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蒙城县发改委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要求各室提供材料时认真核对是否有误,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信息发布人员发布前再次审核。二是一步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工作交流,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蒙城县发改委高度重视两化领域和重点领域公开工作,要求各股室负责人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对照重点领域任务分工,细化各项信息公开内容,将政务公开工作贯穿到日常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及时有效公开相关信息。同时,加强各股室对政务公开的重视程度,提高相关积极性,做到各股室工作人员主动提供政务公开材料,营造良好政务公开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