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中文  |  长者版  |  无障碍浏览  | 

蒙城县商务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蒙城县商务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蒙城县商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6:54 来源:蒙城县商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蒙城县商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蒙城县商务局(网址:https://www.mengcheng.gov.cn/XxgkAnnualReport/show/5905.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蒙城县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周元西路147号,电话:0558-7622731,邮编:233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以来,县商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围绕商务领域重点工作,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2024年,蒙城县商务局公开基础栏目559条,重点栏目4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以来,县商务局多次召开政务信息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组织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信息公开实行“三审三校”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的管理和信息录入,严格规范政务公开信息保密审查程序,排查典型错别字,审核信息发布内容,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流程,推动信息公开准时、完整,切实做到主动公开,信息真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度,县商务局严格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做到主动回应,及时公开。结合商务职能围绕商贸流通、外资外贸、电子商务等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领域问题,第一时间在政务公开网上进行公开,及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做到公正、透明、文明、规范。同时按照平台建设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工作,规范平台建设,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

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蒙城县商务局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中,实行挂图作战,持续抓好落实,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股室齐抓共管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二是制定《蒙城县商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2024年,未发生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有:一是政策文件解读质量不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一是围绕商务工作中的重点领域事项,重点梳理商务领域政策文件,落实解读职责,丰富解读形式,提升解读质量。二是组织机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各项公开制度和上级政务公开相关会议文件精神,规范和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与各类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议,熟练掌握政务公开业务技能,提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