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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蒙城县医疗保障局(网址:https://www.mengcheng.gov.cn/XxgkContent/showList/624/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蒙城县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蒙城县南华路143号,电话:0558-7653450,邮编:233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局共制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1件,在信息公开网主动发布各类政务信息 234 余条,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包括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医疗保险、医疗救助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强化政策发布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梳理我局成立以来的所有文件,重点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规范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目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于部门生成的最新信息,在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相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及时予以公布,对于已失效或内容有较大更改的及时调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完善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着力提升公开质量,安排相关业务具办人员定时对平台及时报送信息,及时对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进行更新调整,规范内容,深化医保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医保信息的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局办公室牵头实施,抓好日常提醒督办,及时做好平台信息报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流程,加强工作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加强内部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社会评议情况,通过录制“医保好声音”短视频等宣传活动,受到国家医保局表彰,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对其工作的认可。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本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狠抓落实,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很多不足。其中政策解读质量不高,解读过于简单,只是对政策文件的重复,缺乏深入剖析,导致公众难以理解政策的核心要点和对自身的影响。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栏目信息更新滞后,影响了公众获取最新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监督考核机制不完善,缺乏完善的内部监督和考核机制,对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等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评估,导致一些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
(二)改进措施
2025年,我局将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对重要医保政策进行深入解读,增加实际案例和数据,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说明政策的背景、目标、主要内容和实施效果,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政策。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建立信息更新提醒和审核机制,明确各部门的信息更新职责和时间节点,确保医保政策调整、工作动态等信息及时准确地在网站上更新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蒙城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