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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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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6:03 来源:蒙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蒙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https://www.mengcheng.gov.cn/XxgkContent/showList/201/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蒙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宝塔西路,电话:0558-7624622,邮编:233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我委全面系统梳理了现有的政府信息,累计主动公开信息2024年县卫健委主动公开础栏目、重点领域和两化栏目分别公开535239368条信息,内容涉及权责清单、权力运行结果、建议提案办理、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财政资金等多方面的工作。医疗卫生、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健康科普宣传等重点领域信息,均能做到及时发布公开。紧扣民生领域,深化卫生健康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申请条件及流程说明,公布申请联系咨询电话,申请渠道畅通。今年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县卫健委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对所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由提供信息的具办股室填写政务信息公开审查表,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同时,县卫健委定期组织人员,对所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排查,特别是对涉及隐私、政治敏感性信息、错敏信息等进行详细排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扎实推进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公开力度,通过县政务公开网站、县政府卫生健康专题专栏、蒙城县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平台等模块,及时公开卫生健康政策法规、便民服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不断优化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强化平台建设管理,2024年通过蒙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公开网站发布信息1142条,通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众号发布信息240余条。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管理举措,强化风险排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防止安全漏洞等。

(五)监督保障。2024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反馈的问题清单,形成由分管副主任亲自抓、委宣传教育信息化股具体落实,及时制定责任清单,做到立行整改。同时认真组织县一院、二院、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参加县政务公开举办的培训,开展系统内培训,定期组织人员对系统内事业的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日常指导,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提高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2024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对下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及时通报到单位。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2024年度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发布质量不高。二是主动公开不够及时。三是信息发布审核不严。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质量,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核、发布的全流程管理机制,规范信息发布质量。二是提高业务能力。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向公众公开。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严格规范公开流程,定期对发布的信息进行检查,对错敏词、无效链接、错别字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县卫健委下属县一院、县二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五家事业单位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县卫健委积极组织五家单位参加县政府政务公开培训,针对县反馈的问题清单及工作任务清单,组织委分管副主任、委政务公开具办股室、具办人、五家单位分管领导及政务公开工作具办人座谈会,分析政务公开短板,部署政务公开狠抓落实,2024年共组织业务培训及业务推进两场。2024年,按照省市县要求,我委立足实际,高度重视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形成由责任股室牵头,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具体负责同志负责公开信息的机制。今年以来,我委共发布信息368余条,极大程度发挥出两化栏目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