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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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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5:26 来源:蒙城县供销社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蒙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址:https://www.mengcheng.gov.cn/XxgkAnnualReport/show/5953.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蒙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周元西路151号,电话:0558-7622446,邮编:233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度,蒙城县供销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公开内容和更新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权责清单等信息共计101条。政策解读4条,回应关切6条。

(二)依申请公开。蒙城县供销社2024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县社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分管领导负责上网信息发布审核。建立信息审核制度,对发布信息涉密涉敏严格把关,定期对错别字进行排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县社坚持全面、真实、合法的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具办人综合业务能力,规范政务公开形式,确保高质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强了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监督保障。县社积极接受上级公开部门的监督和第三方测评机构的检查,定期根据县政办政务公开测评反馈内容,对照测评指标和失分原因,逐项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发布到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栏目。落实社会评议制度,畅通反馈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本年度未发生追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

(1)政策解读的内容与形式水平不高、创新不够。

(2)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不符合政务公开格式规范。

改进举措:

下一步需要各个股室加强政务公开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就人民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做出政策解读,力求解读内容详实、形式简洁。加强培训,充分学习借鉴优秀案例,严格规范信息发布格式,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