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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蒙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址:https://www.mengcheng.gov.cn/XxgkGuide/showList/229.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蒙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刘海路114号,电话:0558-7693565,邮编:233500)。一、总体情况(一) 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根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域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在县政务公开科的指导下,重点公开最新政策、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应急管理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注,运用文字、图表等形式,全年累计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57条。(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三)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严格遵循“先审核,后发布”的原则,认真编写公开内容,落实保密审查等制度,严格进行审定,全年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未出现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情况。(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以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抓手,建立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制度机制,利用“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微信公众号,发布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信息。按照上级相关要求今年未调整主动公开目录。(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日常工作管理机制,对具办人进行业务指导培训,积极参加上级的培训学习。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准确、客观的发布政务信息。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完善考核评议机制,并纳入绩效考核。完善责任追究机制,2024年开发区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第二十条第(一)项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规章000行政规范性文件000第二十条第(五)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许可0第二十条第(六)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处罚0行政强制0第二十条第(八)项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0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2.重复申请0000000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3.其他0000000(七)总计0000000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000000000000000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一)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性不强。部分信息公开较缓慢,时效性跟不上,公开的方式较为单一。二是业务素质有待提升。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差距,积极性、创造性开展工作能力有欠缺。(二)改进措施:一是创新工作制度,提高整改质量。加强沟通协作,提高认识,创新工作形式,充分提升整改质量。二是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效率。细化工作任务,加大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突出工作实效,提升工作效率。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蒙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址:https://www.mengcheng.gov.cn/XxgkGuide/showList/229.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蒙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刘海路114号,电话:0558-7693565,邮编:233500)。
一、总体情况
(一) 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根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域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在县政务公开科的指导下,重点公开最新政策、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应急管理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注,运用文字、图表等形式,全年累计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57条。
(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严格遵循“先审核,后发布”的原则,认真编写公开内容,落实保密审查等制度,严格进行审定,全年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未出现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情况。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以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抓手,建立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制度机制,利用“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微信公众号,发布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信息。按照上级相关要求今年未调整主动公开目录。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日常工作管理机制,对具办人进行业务指导培训,积极参加上级的培训学习。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准确、客观的发布政务信息。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完善考核评议机制,并纳入绩效考核。完善责任追究机制,2024年开发区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性不强。部分信息公开较缓慢,时效性跟不上,公开的方式较为单一。二是业务素质有待提升。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差距,积极性、创造性开展工作能力有欠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创新工作制度,提高整改质量。加强沟通协作,提高认识,创新工作形式,充分提升整改质量。二是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效率。细化工作任务,加大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突出工作实效,提升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