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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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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1:34 来源: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蒙城县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蒙城县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网址:https://www.mengcheng.gov.cn/XxgkAnnualReport/show/6013.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蒙城县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芡河路4号,电话:0558-7662081,邮编:2335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蒙城县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环境功能,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围绕群众关心关切,聚焦惠民生、促消费等领域,综合运用文字、图表等形式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2024年,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94条,其中,基本栏目259条,重点领域35条。

(二)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审核、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形成全过程可查询、事后能追溯的管理模式。2024年,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制度,准确把握不同类型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坚持政府信息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工作原则,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保密关。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动态管理要求,及时做好政策文件的有效性标识以及新修订文件的动态更新,确保对外发布的政府信息权威、准确。本年度文件发布12条、上级政策解读2条、负责人解读3条、其他解读3条,未发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梳理、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突出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公开平台的作用,不断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调整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单位主要领导为信息公开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信息公开发布人员、稿件编辑人员为具体责任人。进一步明确各股室职责,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根据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发布流程和时限要求。

(五)监督保障。2024年,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加县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维护,强化错别字、涉密和敏感信息发布前检测,确保内容更新及时。对上级评估反馈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建立健全了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完善了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蒙城县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以及群众对政府信息的获取需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开展政策解读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图文、视频、专家解读占比低,解读的实际效果有待加强;二是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中有些成熟的经验做法尚未形成工作制度。下一步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工作研究,及时总结提炼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压实各方责任;二是围绕提升政策解读的效果,探索利用更加通俗易懂、平民化的语言开展政策解读,让群众真正看得懂”“能明白”“易操作,扩大政策的受众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度。蒙城县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4年,农机中心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对照公开标准指引,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公开栏目信息,认真做好农机补贴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维护更新农机补贴领域各项涉农补贴政策等相关信息,着力做到补贴发放过程全公开,切实让群众更及时的了解到农机补贴的相关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