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版 | 无障碍 | 长者版 |
返回首页
政策咨询回复选登
咨询   生育津贴领取问题
来信时间:2025-05-16 11:04 来信人:***   

群众咨询:来电人2025年3月断缴医保,已补缴,现医保部门告知无法继续享受生育津贴,咨询原因。

回复  
回复时间:2025-06-26 16:40 回复部门:蒙城县医疗保障局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蒙城县医疗保障局答复如下:根据《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亳医改〔20222〕号文件规定:须连续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满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及生育津贴。如有疑问,请联系蒙城县医疗保障局,电话:0558-7623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