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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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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429H/202602-00010 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发布机构: 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蒙城县发改委2025年权责清单(分目录)-行政强制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2-03 发布日期: 2026-02-03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429H/202602-00010
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发布机构: 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蒙城县发改委2025年权责清单(分目录)-行政强制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2-03
发布日期: 2026-02-03
蒙城县发改委2025年权责清单(分目录)-行政强制
发布时间:2026-02-03 10:40 信息来源: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蒙城县发改委2025年权责清单(分目录)-行政强制
序号 事项类型 事项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监督方式 备注
1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非法收购或者不符合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标准的粮食,用于违法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以及有关账簿资料;查封违法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的场所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以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查阅有关资料、凭证;检查粮食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情况;检查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查封、扣押非法收购或者不符合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标准的粮食,用于违法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以及有关账簿资料;查封违法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的场所。 1.受理责任: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
审查责任:材料审核(项目申请报告,包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附具的文件);组织专家评审;根据需要征求部门意见、项目核准前公示:提出初审意见。
3.
决定责任:作出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4.
送达责任:制发送达文书;信息公开。
5.
事后监督责任:加强项目监管。
6.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承担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其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
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
2.
无法律或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
3.
违法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擅自改变强制措施幅度的;
4.
违反法定程序的;
5.
对已经发现的违法行为不依法予以制止、不按规定进行实行强制措施的;
6.
依法应当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7.
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8.
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侵犯行政相对人合法权利的;
9.
其他违法法律、法规的行为。
0558-7623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