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编制背景和依据
为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体系,形成全省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一盘棋和路线图,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修函〔2022〕29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蒙城县存在采煤沉陷损毁土地、城区地下水超采、乡村人居环境有待提升等现实情况,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蒙城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编制目的和意义
《规划》总体统筹构建县域生态修复格局,对生态功能受损的空间进行识别,通过安排生态修复工程,遏制重大生态问题,提升蒙城县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产品服务价值,进而推动蒙城县生态效益转化,创造出更多的绿色GDP,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三、规划编制过程
2022年8月—2023年6月,编制单位开展收集基础资料、实地调研、基础数据分析、专题研究等工作,并与上位及相关规划充分衔接,形成初步成果。
2023年8月—2023年11月,《规划》成果征求县直单位、各乡镇(街道)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并组织通过专家评审。
2024年4月至2024年5月,《规划》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2024年6月,《规划》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2024年11月至2025年5月,《规划》再次征求相关县直部门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成果。
2025年10月14日,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蒙城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蒙政办〔2025〕6号)。
四、《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期限与范围
1.规划期限:2021-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期目标年为2035年。
2.规划范围:蒙城县行政辖区内全部国土空间。
(二)规划核心工作方向
《规划》以“保护优先、系统治理、制度创新、问题导向”为原则,围绕构建“一带三廊多点”生态格局,划分三大修复分区,明确四个生态修复重点区域,推进五大类重点项目,核心工作方向如下:
1.构建“一带三廊多点”生态格局
“一带”指以涡河为核心的生态经济带生态修复带。涡河作为蒙城县境内最重要的河流,不仅是区域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更是串联城乡、连接内外的生态廊道和经济发展轴线。该修复带的范围不仅包括涡河主河道及其两岸一定范围内的陆域,还涵盖了沿线相关的湖泊、湿地、农田等生态系统。
“三廊”指茨淮新河、芡河、北淝河三条主要河流及其沿岸构成的生态廊道。这三条河流是蒙城县域内除涡河外的重要水系,分别承担着不同区域的防洪排涝、水资源供给和生态调节功能,共同构成了蒙城县水生态网络的重要骨架。
“多点”指分布在蒙城县域范围内的九鼎灵山、双锁山等各类重要生态节点。这些节点是区域生态系统的关键组成部分,对维持局部生态平衡、提供珍稀物种栖息地、改善局部微气候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划分三大修复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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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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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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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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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生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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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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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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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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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及各乡镇镇区(101.99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总面积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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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超采、水环境恶化、蓝绿空间不足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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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超采治理、城镇水环境治理、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公园体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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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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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沉陷综合治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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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疃镇采煤沉陷区(20.27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总面积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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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沉陷、土地废弃、生态功能丧失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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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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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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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提质增效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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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保护区及乡村发展区(2021.67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总面积9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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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质量下降、农业面源污染、乡村环境脏乱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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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综合整治、农田生态空间整治、废弃矿山生态治理与修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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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明确四个生态修复重点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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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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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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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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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修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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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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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生态修复重点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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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中心城区及各乡镇镇区,面积约100.87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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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多层次城市公园体系,完善城镇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控污净水,提高水环境质量;适度人工辅助,提升城市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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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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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态修复重点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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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淝河、芡河、涡河、茨淮新河水系蒙城段,面积20.44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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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植物生态系统,提升生物多样性;提高易发生洪涝区域堤坝防护标准与等级;控制城乡污染源,减少有害物质的排放;建立合理的监测与评估体系,定期对修复区域进行水质、生物和植物等方面的监测,及时调整修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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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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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重点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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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疃采煤沉陷区域,面积约20.27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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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景观多样性,发挥“碳汇”作用;对沉陷水域岸线进行岸坡修整、绿化,实施水质提升工程,提高区域内生态系统安全韧性;利用深度沉陷积水坑构造生态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矿区生产和生活污水。对沉陷区内大面积滩涂地和荒地,分区域进行复垦和农田配套设施建设,以提高土地利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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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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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提质增效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修复重点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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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重点区域外的农用地及村庄建设用地区域,面积约2002.35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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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用地整治与耕地提质增效,推进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理,对重点区域内低效林地草地进行生态修复,矿山生态治理与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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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推进五大类重点项目
城镇人居环境提升项目。通过关停自备井、推广节水技术、建设地下水监测网络等方式,遏制地下水水位下降趋势,实现采补平衡,缓解地下水超采压力。实施城区水系清淤、排涝泵站建设、黑臭水体治理等工程,改善水体水质和城区水环境,提升防洪排涝能力,构建海绵城市体系。完善城市公园、绿地系统,增加城市绿地覆盖率,提升居民生活舒适度与幸福感。
水生态环境修复项目。聚焦涡河、北淝河等主要水系,改善水生态质量,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维护水系生态功能稳定。重点是强化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治理,减少入河污染物排放,使河流水质稳定达标。开展河道生态护岸建设、河床平整等工程,恢复河流自然形态,提升水体自净能力。实施鳜鱼青虾等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维护水域生物多样性。
湿地生态修复项目。通过划定河流湿地保护范围,开展湿地植被恢复、生态补水等工程,提升湿地生态质量。建立湿地生态监测网络,对湿地水质、植被、生物等进行实时监测,为湿地保护与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在保护湿地生态的前提下,适度发展生态旅游,打造湿地生态旅游品牌,促进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主要是针对许疃采煤沉陷区地面沉陷、土地废弃、生态功能丧失等问题,采用“挖深垫浅”等技术,对沉陷区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恢复耕地、林地等土地利用功能。结合沉陷区实际,发展高效农业、观光农业、水产养殖等产业。完善沉陷区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保障区域生产生活需求,实现生态修复与资源再利用,形成“生态修复+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
耕地提质增效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盘活土地资源,增加耕地面积,提升耕地质量与产出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同时,优化城乡用地布局,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五、实施保障
《规划》从组织、制度、规划、技术、资金五个维度构建保障体系:
(一)组织保障。强化党的领导,建立部门协调机制与统一监管平台,避免“多头管理、各自为政”。
(二)制度保障。创新政策支持,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发挥媒体等单位监督和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加强重点工程实施监管。同时,建立“考核—奖惩”体系,压实属地责任。
(三)规划传导。纵向衔接“省—市—县”指标,横向融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确保修复任务与空间管控协同。
(四)技术保障。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推广先进修复技术,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
(五)资金保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模式,争取国家、省级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监管,压实企业生态修复责任和义务,同时推广生态补偿、碳汇交易等市场化路径。
六、规划编制效益
(一)生态效益。通过修复受损生态系统,能够提升县域生态韧性,提升生态服务功能,提升生物多样性水平。
(二)经济效益。将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结合,逐步走上生态安全与经济发展并举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城市投资吸引力和竞争力,实现地区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
(三)社会效益。能够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生活质量,助力“双碳”目标实现,有效地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格局。
解读机关: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咨询股室:地质矿产综合管理股
咨询电话:0558—762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