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 间:2025年11月6日上午9:00
地 点:蒙城县民政局四楼会议室
主 持 人:桂 涛 蒙城县政务公开股副股长
参会人员:杨红艳 蒙城县民政局党组成员
邓志宏 蒙城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负责人
桂涛:
同志们、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县民政局参加由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联合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蒙城县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发展情况介绍。今天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了蒙城县民政局党组成员杨红艳同志作主题发布,蒙城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负责人邓志宏同志陪同发布。我是蒙城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桂涛,今天的发布会由我来主持。下面有请蒙城县民政局党组成员杨红艳给我们介绍2025年蒙城县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发展情况。
杨红艳:
很高兴和大家面对面沟通交流,借此机会,向长期以来对我们民政工作给予的关注、支持和报道的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社会救助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今年开展的几项重点工作向大家作简要通报,并欢迎大家提问。
2025年,全县社会救助工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部署,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中心任务和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立足更好发挥社会救助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功能,以健全完善、迭代升级社会救助体系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构建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的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体系,着力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积极推进全县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
工作落实情况
(一)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落实低保扩围增效。
根据省、市低保、特困最新操作规程,开展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审核确认工作,强化低保扩围增效,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规范开展有关家庭收入核算的刚性支出扣减工作,确保结合实际适当扩大认定范围,同时根据申请家庭实际生活状况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防止和避免采用“虚拟收入”等方式认定对象、实施救助帮扶。
截至2025年10月份,我县农村低保对象23431户40953人,覆盖率3.64%;城市低保1024户1595人,覆盖率0.50%,1-10月累计动态新增城乡低保1408户2208人,累计拨付低保资金21303.6461万元。特困人员供养对象4403人,1-10月动态新增特困人员152人,累计拨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生活资金和护理补贴4861.112万元。救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日常生活。
(二)深化临时救助与其他救助有效衔接。全面实现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政策规定,加大对临时遇困流动人员救助力度。强化困难群众急难救助功能,用好用足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可“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困难群众申请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期间,符合条件的可根据困难程度先行给予临时救助;困难群众申请医疗救助等专项救助后,符合条件的应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做好临时救助与其他救助有效衔接。2025年1-10月临时救助累计救助3594人次,拨付资金837.27万元。
(三)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拓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功能,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制定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截至10月我县在册的低保边缘家庭3931户8194人,支出型困难家庭2611户4836人,总人数达到同期低保对象的30%,低收入人口范围进一步扩大,更多人享受常态化救助帮扶。
(四)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制度体系。我县全面实现低收入人口“一次申请受理、一次承诺授权、一次审核认定、分类实施救助”,即申请对象提出一次申请,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机关根据其家庭收支情况、财产状况、困难程度等进行综合研判,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主动按照“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其他低收入人口”“临时救助”的认定顺序,逐类进行审核确认,避免困难群众“反复申请、反复确认”现象发生,最大限度做到便民惠民,不断提高服务认可度和满意度。
(五)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提质增效。规范完善与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依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动态调整我县2025年度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城市低保标准较去年增长23元/人/月,特困人员救助资金按照标准足额发放。加强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和心理慰藉工作,稳步提升供养服务质量,为特困人员购买住院护理保险,确保其生病住院时有人照料。
(六)持续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能。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机制,积极引导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全县积极推进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规范发展,健全完善长效运行机制,共计成立镇级救急难互助社联合会17个,村级救急难互助社登记社团294个,实现了镇村两级全覆盖。截至目前,共筹集资金931.18万元,同时为使救助规范,对象精准,高效及时,县民政局联合财政局出台了《蒙城县救急难互助社工作操作规程》,明确了救助对象、救助方式、救助程序,互助社成立以来共计救助1395人,救助资金106.3976万元。
(七)加强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持续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发挥“两责”合力,持 之以恒纠治“漏保”“应保未保”、资金发放管理不到位、低收入 人口动态监测及救助帮扶不到位、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深入推进社会救助领域重复信访治理、信访积案化解等工作。对部分重点信访事项进行实地调研督导,规范处理群众信访诉求,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加强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坚持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强化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值班值守,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应、受助及时。
以上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省、市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基层民政干部的主动担当、奋勇争先,更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建言献策。
下一步,县民政局将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为主线,贯彻落实主动发现工作机制,强化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系统的应用,持续巩固拓展兜底保障成果,积极衔接乡村振兴战略,为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贡献民政力量!
桂涛: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
蒙城县广播电视台记者:
问题一:2025年现行低保标准是多少?
邓志宏:1.城市低保标准779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721元/人/月。
2.城市低保补助标准:A类为662元/人/月,B类为602元/人/月,C类为502元/人/月。
3.农村低保补助标准:A类为539元/人/月, B类为489元/人/月,C类为409元/人/月;
蒙城县广播电视台记者:
问题二:低保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邓志宏:(1)申请受理。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提出书面申请(村、居委会,村、社区民政专干可代为受理),并按规定提交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书面声明家庭成员、收入、财产等基本情况,签订承诺书,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明资料。申请人与低保经办人员、村(居)委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声明,并填写备案登记表。对申请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低保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对于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可以通过政策宣传解释,引导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对于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书面告知不予受理原因。
(2)经济核对。受理申请后,乡镇通过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对低保申请人家庭成员及其赡(抚、扶)养义务人的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并生成核对报告。乡镇工作人员根据核对情况,初步判断申请家庭是否符合低保条件,对基本符合低保条件的继续开展入户调查,对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领回申报资料并说明理由。
(3)入户调查。乡镇工作人员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开展入户调查,通过邻里访问(走访)、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成员、收入、财产和支出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填写入户调查表,入户率应达100%。参与调查人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要求乡镇干部至少1人,村(居)委会成员至少1人,村民政专干必须参加,调查结果由被调查人和调查人共同签字确认。
(4)视情开展民主评议。乡镇对经济状况核对和入户调查无疑义的社会救助申请家庭,可不再进行民主评议。对调查中存在疑似问题、争议较大或者公示期间接到举报的社会救助申请家庭,可进行民主评议。
(5)乡镇民政社会事务办公室审核。乡镇民政社会事务办公室根据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等综合情况,提出审核建议并提交乡镇社会救助联审联批领导小组进行审批。
(6)乡镇审批。建立社会救助联审联批制,成立由乡镇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乡镇(街道)民政、扶贫、财政、纪检等部门及村(居)负责人、包村干部为成员的社会救助联审联批领导小组,集体评审、共同参与,互相监督,确保审核审批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对拟批准的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整理相关审核审批资料,通过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系统完成审核审批流程,发放低保证,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金。对不符合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
(7)长期末端公示。对已审批的低保对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县民政局通过政府网站进行长期公示。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