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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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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622485957459R/202510-00002 组配分类: 健康科普
发布机构: 蒙城县第二人民医院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狂犬病知识健康科普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0-13 发布日期: 2025-10-13
索引号: 12341622485957459R/202510-00002
组配分类: 健康科普
发布机构: 蒙城县第二人民医院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狂犬病知识健康科普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0-13
发布日期: 2025-10-13
狂犬病知识健康科普
发布时间:2025-10-13 10:37 信息来源:蒙城县第二人民医院 浏览次数: 字体:[ ]
       狂犬病是由狂犬病病毒引起的人畜共患传染病。犬等动物通过咬伤、抓伤、舔舐黏膜等方式将病毒传染给人,随后病毒侵袭人体神经系统导致不可逆损害。狂犬病病毒的潜伏期长短不一,人感染后通常在1~3个月内发病,极个别的人潜伏期短至1周以内或者长达1年以上。狂犬病病毒入侵神经系统后,可引发特异性恐风、恐水、咽肌痉挛、进行性瘫痪等症状。它的恐怖之处在于潜伏期隐匿、暴露途径广泛,以及发病后几乎100%的病死率。
  正是由于其极高的病死率,狂犬病暴露后预防处置就成了阻断病毒、挽救生命的唯一有效手段。世界卫生组织及各国均制定了详细的暴露后预防处置规范,其核心在于根据暴露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级,并据此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目前,国际上将狂犬病暴露分为Ⅲ个级别。
  Ⅰ级暴露:接触或喂饲动物;完好的皮肤被舔舐。
  Ⅱ级暴露:裸露的皮肤被轻咬;无明显出血的轻微抓伤、擦伤。
  Ⅲ级暴露:单处或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抓伤;破损皮肤被舔舐;开放性伤口、黏膜被唾液或组织污染;直接接触蝙蝠。
       Ⅳ级暴露,应得到更多重视
  上述分级标准清晰明了,在临床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临床实践中我们发现,现行分级标准存在一定局限性。个别极为特殊且风险极高的暴露情况,即使按照现行规范处置,患者仍然发病。例如以下情况。
  1.面部、头部和/或颈部的严重咬伤,这些部位神经分布密集且离中枢神经系统极近,病情进展迅速。
  2.深度、贯穿肌肉的严重撕裂伤,可造成大量病毒直接深部接种,清创难度大。
  3.被确诊或高度怀疑为狂犬病动物造成的暴露。
  对于这些情况,虽然在处置上依然遵循Ⅲ级暴露的最高标准——即伤口处理﹢被动免疫制剂﹢疫苗三管齐下,但在临床沟通和风险警示上,Ⅲ级暴露似乎不足以传达其远超普通咬伤的极端危险性和紧急性。因此,国内、外学者提出Ⅳ级暴露这一新概念,作为对现行分级标准的补充和完善。

  Ⅳ级暴露是指具有极高感染风险的暴露,即无暴露前或暴露后全程疫苗接种史,且符合下列任意情况:头面颈部多处严重咬伤;深度伤口或神经丰富部位的严重损伤;野生动物或已确认患有狂犬病的动物致伤及免疫失败高风险人群(如免疫功能低下者);一犬伤多人(2人以上)事件的伤者等。对于Ⅳ级暴露病例,必须采取强制性的综合预防措施,即狂犬病防治一体化处置,包括强制彻底伤口冲洗、即时接种疫苗,给予足量、高效的被动免疫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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