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八中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为做好学校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考核工作方案。
一、组织建设
1.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中层领导、年级主任、教师代表为成员的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年晓燕
副组长:于胜学
成 员:董思记 王全军 曹 坡 张志国 张 耿
葛 彪 赵海明 李 奇 王效峰 牛中伟
李 艳 张 奎 席 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志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耿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2.成立由年级主任、年级副主任、教师代表组成的年级考核小组,负责本年级的考核推荐工作。
3.成立由校领导、年级主任、教师代表组成的非考试科目考核小组,负责非考试科目考核推荐工作。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民主评议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确保考核的公正、规范和科学。
三、考核对象
1.考核对象:本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2.几类特殊情况人员的考核:
(1)新招考的教职工在试用期内,首次就业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2)挂职、援派、驻外的工作人员,在外派期间,一般由工作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单位进行考核,并以适当的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或者接收单位的意见。具体事宜由双方单位进行协商,确保没有遗漏考核、重复考核现象。
(3)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学习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六个月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4)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诫勉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5)本年度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四、考核内容及指标分配
1.考核内容: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德和绩的考核。
2.名额分配:以三个年级及非考试科目教师共4个单元进行考核,根据各单元参加考核的人数,按20%的比例分配“优秀”等次指标。若出现小数,向下取整数。
3.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等次的确定要做到坚持标准、公平合理,实事求是、宽严得当。
五、考核步骤及方法
1.制定方案。召开支委会,成立蒙城八中2024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皖人社发[2024]1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蒙人社[2025]13号)文件精神,制定《蒙城八中2024年度考核工作方案》。通过教职工会议的形式听取教师意见,面向全校发布,报主管部门备案。
2.个人总结。考核对象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写出书面总结材料,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测评核实与评价。绩效考评占60%,民主评议占40%。其中,绩效考评成绩由教导处和教科室提供,民主评议由4个单元的考核小组分别进行评议,学生评议占20%、教师评议占20%。各考核小组对本单元考核对象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提交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4.“优秀”等次人员名单的确定。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4个考核单元提交的“优秀”等次初选名单进行集体研究,确定学校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人员名单。考核优秀结果一经确定,不得调换,否则取消该优秀名额。
5.结果公示上报。考核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进行上报。
本方案未尽事宜,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关于做好2024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规定为准。
联系人:蒙城八中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87688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