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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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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1718575X/202507-00175 组配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开展 2025 年第三季度全县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和乡镇以上医疗卫机构 "双随机 、一公开,执法检查暨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7-16 发布日期: 2025-07-16
索引号: 11341600MB1718575X/202507-00175
组配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开展 2025 年第三季度全县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和乡镇以上医疗卫机构 "双随机 、一公开,执法检查暨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7-16
发布日期: 2025-07-16
关于开展 2025 年第三季度全县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和乡镇以上医疗卫机构 "双随机 、一公开,执法检查暨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6 11:36 信息来源: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局各股室、监测站、执法大队:

为贯彻落实《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关于印发(毫州市安全生产"一件事全链条"监管职责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 2025 年高温干旱、防汛极端天气水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和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环境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站三年行动,保障我县生态环境安全,经研究, 决定对全县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和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开展 2025年第三季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暨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对工业企业开展排污许可"清单式”检查, 重点关 注涉及化学品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和废弃处置的企,以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内容包括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许可证基础信息是否与实际一致、排放口建设是否符合规范化建设要求、许可证核发的规范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无组织排放情况、台账记录情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自行监测情况、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管理计划、申报登记、转移联单、规范处置、环境应急预案等。检查企业名单从“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系统中抽取。

(二)对规模化养殖场检查场区雨污管网分流、堆粪场、 养殖废水收集池、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粪污资源无害化利用情况: 环评审批及验收落实情况等。各股室、监测站、执法大队根据辖区内规模化养殖场数量随机抽取检查名单:分局组织对全县随机抽查正在经营的规模化养殖场不少于 5 家。

(三)对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医疗废物管理台账是否规范、医废收集转移是否规范、转移联单、张贴的医废标识是否规范、环境应急预案等:医疗废水处理 (消毒)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辐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等。根据辖区内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数量随机抽取检查名单: 分局组织对全县随机抽查医疗卫生机构不少于 5 家。

(四)检查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建设、运行、管理情况:企业对自身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企业环保设施风险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情况: 企业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情况。

(五)检查企业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情况,按照《安 徽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生态环 境行政执法手册》要求,重点检查建设单位自主验收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存档的验收报告及其他档案资料是否完: 验收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的填报信息是否全面正确,与现场情况是否一致:是否批建一致,验收范围与内容是否合理、全面,是否分期验收,发生变动或新增减的内容是否履行相应报批手:验收调查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是否完整、真实可信等。

(六)检查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情况,按照2025年度毫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要求,重点检查涉危险废物企业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标识制度、管理计划制度、台账和申报制度、源头分类制度、转移制度落实情况及贮存设施、利用处置设施环境管理情况。

二、检查时间

2025年7月16日至 2025年 9月 30日。根据工作实际情况,

局各股室、监测站、执法大队自行组织开展辖区内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和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县分局组织人员对全县检查 3-5 天。

三、工作要求

(一)检查采取 "综合一查清" 的方式开展, 检查前需经局领导审批, 检查时要向企业送达行政检查通知书, 要全程使用移动执法设备和执法记录仪, 认真做好检查笔录并上传安徽生态环境执法系统, 采集的样品统一交由市、县生态 环境监测站化验分析。检查结束后要书面向企业反馈检查发现的问题, 提出帮扶整改意见。

(二)检查结束后, 检查情况应及时录入"双随机, 一公 ,抽查系统,并在局门户网站、市政务信息公开网公开。

(三)执法检查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 确保检查全面、 客观、真实,摸清问题、找出症结。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或相关部门宴请,不得收受礼品礼金, 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协作配合,听从指挥。

 

2025 年 7 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