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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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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97335383B/202508-00053 组配分类: 执法结果
发布机构: 蒙城县市场监管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以案释法:蒙城县市场监管局查处蒙城县某百货店涉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典型案例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8-29 发布日期: 2025-08-29
索引号: 11341622097335383B/202508-00053
组配分类: 执法结果
发布机构: 蒙城县市场监管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以案释法:蒙城县市场监管局查处蒙城县某百货店涉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典型案例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8-29
发布日期: 2025-08-29
以案释法:蒙城县市场监管局查处蒙城县某百货店涉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5-08-29 16:16 信息来源:蒙城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5年8月1日,蒙城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蒙城县某百货店涉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行政处罚。

2025年5月23日,蒙城县市场监管局通过网络交易监测监管五级贯通系统监测发现:2025年5月12日,蒙城县某百货店通过快手平台直播时,主播在第10-18s宣称该店销售的【港莱健】燃燃精油贴,“是真的从咱自身去调的,它是一款外用的,但是它是直接帮我们调体某脂的”。该产品为普通商品,涉嫌虚假宣传。蒙城县市场监管局立即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提供了该产品的生产厂家资质、产品合格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对直播中的宣传用语予以认可,未能提供宣传用语相关证据材料。

经查,当事人在快手平台注册有店铺,直播销售的燃燃精油贴产品外包装标注“注意事项:本品为居家日用品,不代替药品或医疗器械”。2025年5月12日上午8时30分,当事人通过快手平台网店以直播带货的形式销售上述涉案燃燃精油贴时宣称:“这款精油贴是真的从咱自身去调的,它是一款外用的,但是它是直接帮我们调体某脂的。”当时直播间的受众人数为176人,至9时40分直播结束止,该燃燃精油贴共销售8单。因是直播带货挂的快手平台的链接不存在产品购进价,直播间链接价格为69元/6盒,直播销售佣金为8元/单。当事人在直播过程中,为提高产品销售量,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的情况下,采取夸大产品功能的宣传用语销售产品,误导消费者。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蒙城县市场监管局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随着直播电商的迅猛发展,各种问题也逐渐凸显,虚假宣传便是其中较为突出的一个。这些虚假宣传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扰乱了直播电商市场的正常秩序。本案的查处,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维护网络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提振消费信心的决心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