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的背景:
答:根据《中共亳州市委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教育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亳发〔2016〕14 号)《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家庭“关爱工程”的通知》(亳办〔2017〕57号)《亳州市教育局 亳州市财政局 亳州市扶贫局 亳州市民政局 关于做好建档立卡、关爱工程及特殊群体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助〔2018〕117号)和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精神,现就做好建档立卡、关爱工程及特殊群体学生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哪些对象?
答:(一)资助对象为在蒙城县内(县外就读的我县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和“关爱工程”群体学生落实地方资助政策)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关爱工程”群体和特殊群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在园儿童。
(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的学生或在园儿童。“关爱工程”群体学生是指全县范围内所有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农村低保、五保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或在园儿童。特殊群体学生是指在我县就读的亳州市内户籍的中小学孤残学生、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指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和我县“关爱工程”家庭学生)。
(三)我县“关爱工程”群体学生与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同等资助政策。我县地方政策,资助对象仅限蒙城县户籍学生。
二、资助哪些?
答:(一)国家资助
1.完善学前幼儿资助制度。对贫困家庭在园幼儿予以资助,资助标准为800元/生/年,按学期发放。
2.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实行生活费补助全覆盖。
3.落实普通高中资助制度。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执行最高资助标准:3000元/生/年,并免除学杂费(省示范1700元/生/年,市示范1400元/生/年,一般高中700元/生/年)。
4.落实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制度。对中职学校一、二年级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中职国家助学金标准2000元/生/年给子资助,并免除学费。
5.落实普通高等教育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本专科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并执行最高资助标准,同时优先享受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和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或者社会资助,优先申请最高8000元/生/年的国家助学贷款。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研究生优先申请最高12000元/生/年的国家助学贷款。对因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和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的毕业借款学生,启动还款救助机制。
6.落实校内学生资助制度。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各级各类公办学校要按有关文件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经费(高校提取4%-6%,中职学校提取5%、普通高中和幼儿园提取3%-5%)用于学费减免、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勤工俭学和助学贷款补偿等。民办学校也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的资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校內资助项目要优先保障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不得因政府加大资助经费投入而抵减校内资助。
(二)地方政府资助
7.义务教育资助政策
(1)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发放补助金,标准为800元/生/年。
(2)对孤残学生及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子女进行资助,小学标准500元/生/年,初中标准800元/生/年。
(3)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作业本费、同步练习册,填充图册、寒暑假作业等教辅材料费用。
8.普通高中教育资助政策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标准为1000元/生/年。
(2)孤残学生及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资助标准为1000元/生/年。
(3)对“关爱工程”中的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我市关爱工程群体学生可办理就学扶助贷款2000元/生/年。
9.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标准为1000元/生/年。
(2)孤残学生及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资助标准为1000元/生/年。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我市关爱工程群体学生可办理就学扶助贷款2000元/生/年。
10.高等教育资助政策
对首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和我市“关爱工程”群体家庭学生,一次性发放2000元的就学扶助。
三、怎么实施的?
答:(一)建档立卡和“关爱工程”群体家庭学生资助
1.无须进行贫困资格认定
对各类建档立卡家庭和“关爱工程”群体家庭学生实施国家资助和地方政府资助,按照现行各类资助政策规定执行,无须再进行贫困资格认定,如实行分档资助,直接认定为最高档。
2.确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对象
各学校要及时通过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下载2018年春季学期建裆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信息,并根据下载的详细名单逐人排查、复核,确定本校资助对象。各校必须建立省统一比对和本校排查以及我县2018年新一轮精准识别的“三保险”工作机制,确保万无一失。县教育局及时安排把具有我县户籍且跨县区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告知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以便及时落实地方政策。
3.确定关爱家庭学生资助对象
民政部门要于每年2月份和8月份及时准确向教育部门提供“关爱工程”群体数据,方便教育部门进行比对、排查,确定本校或本辖区资助对象。
(二)特殊群体学生资助
1.学生或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陆安徽省政务服务网亳州分厅,选择市教育局,选择特殊群体学生资助(分县区),点击在线办理,按照办事指南完成相关操作。
2.系统接到申请办件后,进行自动审查,符合条件审查通过,如不符合条件,告知服务对象审查不通过原因。
3.资金发放。网上申请结束后,系统自动生成所辖县区资金发放学生名单,由县教育部门负责审核、汇总,并汇同财政部门做好资金发放工作。
4.统计上报。完成资金发放后,把资金发放统计表盖章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明确发放要求
1.各学校(幼儿园)要分别于6月15日和9月15日前将2018年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各项资助资金发放到学生手中。县教育局在6月16日和9月16日前把具有我县户籍跨县区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落实地方政策明细表电子件报市教育局。邮箱:bzxszzz@163.com 。
2.在我县就读的外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执行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国家助学金分档资助原则上按照最高档次或标准给予相应资助。
3.对学籍在本地到县域外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落实我市政策,要有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确保不让一个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对到省外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大学生,要让就读学校出具证明,并电话联系是否落实到位,如有必要可派人实地核实。
4.我县按年度发放的地方资助资金,在春季学期按学生所在学段落实资助政策。
四、资金有什么保障?
答:我县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地方政府资助所需资金,按市、县3:7比例承担,我县“关爱工程”群体所需资金由县区承担。
五、资助信息怎么反馈的?
答:(一)县教育局要于6月18日前,维护好本地区本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的资助数据;导出本地、本校《2018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项目汇总表》,经领导签字、盖章后扫描成电子件通过“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上传,同时上传资金发放的银行票据,作为佐证材料。
(二)县教育局于6月底之前将本地生源学生受助信息反馈给本地扶贫部门(交接单样表,见附件)。扶贫部门应在收到反馈信息后10个工作日内将学生受助情况记入受助学生家庭扶贫手册。
(三)各学校分别在6月底和10月底之前将学生春季和秋季学期受助信息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继续执行致家长朋友的一封信制度,告知其子女本学期在校受助情况。
(四)县教育局、学校在系统数据锁定后新增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要于6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分别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市教育局。
六、有哪些优化管理机制?
答:国家资助政策由学生就读学校负责落实;我市建档立卡和“关爱工程”群体等地方资助政策,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区负责落实;其他特殊群体学生资助政策由就读学校负责落实。
县教育局通过中心校以行政村为单位选派教育扶贫联络员,负责教育扶贫工作。
教育扶贫联络员承担五项工作任务:①密切沟通,与行政村扶贫工作具办人保持密切沟通,了解学生家庭贫困属性,如果是已脱贫(不再享受政策)的贫困户学生,不再落实我市地方资助政策:了解动态调整新增或清除的学生就学信息,家庭成员有无新办理残疾证的信息,以便准确落实地方资助政策;告知行政村扶贫工作具办员国办系统库学生错误信息,以便及时更新。②政策宣传。负责宣传教育扶贫政策,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③审核上报。负责审核辖区内贫困家庭学生应享受的各项政策,汇总地方资助政策资金发放清单,上报所属中心校,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落实地方资助政策;县区教育局汇总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高中助学贷款学生名单,发函至县区农商行,落实高中阶段助学贷款。④结果告知。将教育扶贫落实的各项政策(含国家资助政策)发放资金清单告知行政村,由村干部准确记入扶贫手册。⑤联系学校。核实本辖区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国家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如未落实,发函(县区内以中心校为单位发函,县区外由教育部门和扶贫部门联合发函)告知学生就读学校,督促学校落实相关国家资助政策。
县教育局要出台教育扶贫联络员具体管理办法,建立奖惩制度,压实工作责任。要为教育扶贫联络员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建立工作激励机制,在绩效工资、职称评定和提拔重用等方面优先考虑。
七、有什么要求?
答:(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幼儿园)校(园)长作为建档立卡困户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把好政策关口,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二)实现五项目标。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切实做到“学段全覆盖、标准最高档,对象无遗漏、项目可叠加、结果全告知”。
(三)系统纳入考核。今年省教育厅各类检查、考核均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数据为准。市教育局把该系统的维护情况纳入教育扶贫和民生工程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各学校务必做到系统维护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务必做到系统人数、项目、金额与实际发放完全一致。
——白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