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领导责任
中心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具体职责包括:
1.监督指导:全面监督和指导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符合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
2.制度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为政务公开提供制度保障。
3.重大决策:参与重大政务公开决策的制定和实施,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培训宣传: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二、分管领导责任
中心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落实,主要职责包括:
1.协调推进:协调各股室之间的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
2.流程监督:监督政务公开工作的流程,确保各项程序规范、合法,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3.投诉处理:负责处理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投诉和建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各股室责任
1.办公室
制度制定:协助领导制定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会议组织: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传达上级精神,部署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文电处理:负责上级部门文电函的收发、登记、分送、催办等工作,确保信息畅通无阻。
后勤保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会议安排、资料准备、设备维护等。
2.管理股
规划制定:制定并公开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计划、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补贴公开:负责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包括补贴标准、申请流程、补贴对象等,确保政策透明、公正。
统计信息公开:定期公开农机化统计信息,包括农机总动力、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等,为政府决策和公众了解提供权威数据支持。
3.财务股
财务信息公开:负责公开农机中心的财务信息,包括预算、决算、收支情况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财务透明、规范运作。
4.其他股室
职责范围内公开:各股室根据自身职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公开。
协作配合:加强与相关股室的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见附件)
蒙城县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