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栏目
|
公开内容
|
评价标准
|
责任单位
|
|
政策法规
|
部门文件
|
本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包括文号、发布时间,在出台后20个工作日内上网(2),本部门印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是否包括文号、发布时间(2),在出台后20个工作日内上网(2);文件是否提供并PDF和word两种下载方式(2)。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本部门印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
|
办公室
|
|
政策法规
|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
规范性文件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3);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3)、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包括继续有效类规范性文件目录,修改类规范性文件目录及修改后文本,失效类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类规范性文件目录)(4)。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经审查后同意备案的本级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继续有效类规范性文件目录,修改类规范性文件目录及修改后文本,失效类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类规范性文件目录。
|
法规股
|
|
政策法规
|
上级政策
|
|
|
办公室
|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意见征集
|
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企业经营发展、专业领域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2)、决策依据(2)、起草说明或草案解读等(2),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征求意见(2),是否向社会公众和企业征求意见(2)。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企业经营发展、专业领域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
(2)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征求意见。
|
系统各单位
|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意见反馈
|
公布意见采纳情况(5)及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5)。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
|
系统各单位
|
|
规划计划
|
规划计划
|
本部门“十四五”规划信息(3)、历史规划信息(3)、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4)。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本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
工程股
|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
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政府工作报告、规划计划和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任务分解(监督方式、实施步骤、完成时限)、执行和落实情况等信息(10)。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政府工作报告、规划计划和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任务分解(责任科室、完成期限、监督渠道)、执行和落实情况等信息。
|
效能办
|
|
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责任分解、答复全文、总体情况(10)。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热线办
|
|
建议提案办理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责任分解、答复全文、总体情况(10)。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
|
热线办
|
|
政府领导
|
领导简介
|
领导分工、简历、办公联系方式、照片;领导活动相关信息(10)。
|
主要考查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领导姓名、照片、个人简介、主管或分管工作、联系方式等。
|
办公室
|
|
政府领导
|
领导活动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领导活动信息。
|
办公室
|
|
政府机构
|
机构简介
|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等(10)。
|
主要考查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
办公室
|
|
政府机构
|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设置、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10)。
|
主要考查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公开内设机构机关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2)公开下属单位机关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
办公室
|
|
政府机构
|
内设机构职能目录
|
|
|
办公室
|
|
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
|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人事任免信息。
|
办公室
|
|
人事信息
|
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
|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招聘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
办公室
|
|
财政资金
|
本部门预算
|
本年度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预算安排、报表及说明,预算调整的批复等信息(10)。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报告、报表及说明信息。
|
财务股
|
|
财政资金
|
本部门决算
|
上年度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决算报告(5)、决算报表及说明(5)。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决算报告、报表及说明信息
|
财务股
|
|
财政资金
|
本部门“三公”经费
|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表及说明(5),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表及说明情况(5)。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公开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2)公开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三公”经费决算报告,包括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集中展示)。
|
财务股
|
|
财政资金
|
财政专项资金
|
国家和省、市各类专项资金的制度文件(10)。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
|
财务股
|
|
财政资金
|
财政专项资金
|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5)和使用情况(5)。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财务股
|
|
财政资金
|
部门项目
|
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信息(10)。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信息。
|
财务股
|
|
应急管理
|
|
发布事故灾害类、社会安全事件类、自然灾害类和公共卫生事件类的应急预案(4)、预警信息(3)及应对情况等信息(3)。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事故灾害类、社会安全事件类、自然灾害类和公共卫生事件类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信息。
|
安办室
|
|
乡村振兴
|
|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5)、工作推进情况信息(5)。
|
主要考查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乡村振兴有关信息
|
工程股
|
|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
|
集中展示本部门权责清单总目录、分目录、总表、分表及流程图,(8)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一览表(1),行政审批服务指南等信息(1)。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集中展示经清理确定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总目录表。
(2)行政权力分表及流程图。
(3)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一览表。
(4)行政审批服务指南。
(5)行政权力动态调整结果。
|
法规股
|
|
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
|
|
公共服务清单,包括办事名称、办理依据、实施机构、事项类别等信息(5);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包括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审批部门、中介服务设定依据、收费类型及依据、处理决定等信息(5)。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公共服务清单,包括办事名称、办理依据、实施机构、事项类别等信息。
(2)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包括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审批部门、中介服务设定依据、收费类型及依据、处理决定等信息。
|
法规股
|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权力
运行结果
|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需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存在问题,各扣2分)(10)。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其他权力。(无行政权力可不设此栏目)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各项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信息。
|
法规股
|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
|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10)。(无相关事项可不设置此栏目)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
|
法规股
|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执法公示
|
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10)。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
执法大队、法规股
|
|
“双随机一公开”
|
|
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括抽查主体、抽查依据、抽查内容、抽查方式(5);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抽查对象名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信息,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信息(5)。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信息、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信息。
|
执法大队、法规股
|
|
网上政务服务
|
|
公开办事指南及流程、公共服务事项办件结果、企业及个人全生命周期事项办理指南、流程、过程结果查询等信息(10)。(可链接至政务服务网,无相关事项可不设置)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办事指南及流程、公共服务事项办件结果、企业及个人全生命周期事项办理指南、流程、过程结果查询等信息(可链接到安徽省政务服务网)。
|
运管中心
|
|
招标采购
|
|
公开招标公示、招标采购预算(3)及中标候选人公告,成交情况及实施情况等信息(4)。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招标公示、招标采购预算及中标候选人公告、成交情况及实施情况等信息。
|
工程股
|
|
|
|
本部门审计整改报告信息(10)。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单位审计整改情况。
|
财务股
|
|
新闻发布
|
制度安排
|
新闻发布制度(3)、工作机制(3)和年度安排(发布主题、发布形式、发布时间等)(4)。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公开新闻发布制度、工作机制。
(2)公开年度安排(发布主题、发布形式、发布时间等)。
|
办公室
|
|
新闻发布
|
新闻发布会及其他发布实录
|
新闻发布及其他发布的发布稿、现场图片、视频、音频等(10)。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新闻发布及其他发布的发布稿、现场图片、视频、音频。
|
办公室
|
|
政策解读
|
上级政策解读
|
转发国家和省、市等上级机关或者专家、学者关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重要政策措施的解读(10)。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转发国家和省、市等上级机关或者专家、学者关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重要政策措施的解读。
|
|
|
政策解读
|
负责人解读
|
部门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发表署名文章或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就相关政策进行解读(6);主要负责人解读不得与原文雷同,不得与文字解读内容雷同(4)。
|
主要考查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各形式解读是否符合要求,政策解读内容注重质量,杜绝形式主义;
(2)政策解读需关联政策原文,且公开时间间隔不超过3个工作日;
(3)政策解读提供政策咨询渠道,包括解读机关或解读人、联系方式。
|
办公室
|
|
政策解读
|
其他解读
|
1.解读形式:采用专家解读、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形式(2,2种即可满分)
2.解读质量:包含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等实质性解读内容(2.5);解读内容和原文件是否存在雷同、政策文件和解读是否互相链接(1),起草过程是否涵盖文件全起草流程(2.5);
3.同步解读:政策文件解读时间是否与政策文件发布时间间隔三个工作日以内(1);
4.线上政策咨询渠道:政策解读材料或政策原文中是否公开线上政策咨询渠道(1)。
|
解读质量主要考查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各形式解读是否符合要求,政策解读内容注重质量,杜绝形式主义;
(2)政策解读需关联政策原文,且公开时间间隔不超过3个工作日;
(3)政策解读提供政策咨询渠道,包括解读机关或解读人、联系方式。
解读形式主要考查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部门解读方式形式是否单一。
|
办公室
|
|
主动回应
|
|
公开社会热点,以及人民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等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新闻媒体采访、转载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以及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重点事项等信息(10)。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社会热点,以及人民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等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新闻媒体采访、转载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以及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重点事项等信息。
|
热线办
|
|
互动回应
|
|
针对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群众投诉咨询问题的互动回应、回复处理内容(5);咨询类问题答复时间需在5个工作日内(5)。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在收集分析研判舆情的基础上,针对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群众投诉咨询问题的互动回应、回复处理内容。
|
热线办
|
|
公开制度
|
|
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时更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政策解读制度、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政务公开考评(考核评议)制度、政府开放日制度、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政务信息管理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10,缺少一项0.5)
|
主要考查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政策解读制度、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政务公开考评制度、政府开放日制度、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等相关制度。
|
办公室
|
|
亮点工作
|
|
发布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基层两化工作情况(仅考察两化牵头部门)(10)。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巩固推广、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信息。
|
办公室
|
|
工作推进
|
|
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督查调度、工作交流、简报等(5),第三方问题清单整改情况信息(5)。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例如培训会、调度会、推进会、整改情况等)信息。
公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
办公室
|
|
公开指南
|
及时性、规范性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含生成日期或年版(0)、编排体系(1)、政府信息的分类(1)、获取方式(1)、申请接受渠道(是否包含线上线下渠道)(1)及具体的使用注意事项(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包括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5)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渠道、流程等信息(2),对补正、答复等关键环节的时间、承诺符合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8)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是否按新条例调整信息公开指南。
(2)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3)指南中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
|
办公室
|
|
收费标准
|
收费标准是否根据信息公开条例调整,是否明确(10)
|
|
办公室
|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年报内容
|
|
|
办公室
|
|
重点工作
|
重大建设项目
|
施工信息、竣工有关信息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各重点领域栏目等信息公开是否标准、及时
|
工程股
|
|
交通运输
|
公开内容(要素)
道路运输:1.道路旅客运输信息;2.道路运输监督检查结果信息;;3.公路交通阻断信息。
水路运输:1.水路客运班线服务信息;2.水路运输监督检查结果信息。
城乡旅客运输:1.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评价信息;2.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信息;3.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信息。
综合运输:1.综合交通运输及多式联运管理服务信息;
2.重要时段运输服务保障信息。
|
|
运管中心、海事中心、公路中心
|
四好农村路:1.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和建设信息
2.农村公路补助政策信息
3.农村公路质量安全和养护管理信息
|
|
工程股、项目中心
|
办事指南:1.行政权力清单
2.以下事项办事指南:
县级权限范围内的航道工程竣工验收
县级权限范围内公路工程竣工验收
县、乡公路和农村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核准
县、乡公路和农村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核准
县、乡公路和农村公路设计变更核准
道路客运企业成立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县级权限范围内客运许可
道路客运企业分立
道路客运班线主体变更
道路客运企业注销
客运站经营许可
道路货运企业分立
道路货运企业注销
道路货运企业成立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许可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许可
道路客运班线起讫地变更
县级权限范围内班线班次下限、车辆数量及要求、中途停靠站点经营区域变更审批
3.其他办事服务信息;
|
|
法规股
|
|
形式规范
|
评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的格式规范性情况
|
是否发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4);
发布时间是否在1月31日前(3);
内容是否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少一项扣0.5分)。
|
“总体情况”是否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进行综述(6);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是否包括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4)。
|
办公室
|
|
年报质量
|
评估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的质量情况,包括内容全面情况,数据准确情况,雷同情况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数据统计表是否有留空、总计一栏/列统计是否准确(2);
比对2021-2022年报中“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数据,2022年报中“上年度结转信息公开申请数”与2021年报中“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数”是否一致(1);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之和,是否与“三、本年度办理结果”“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之和一致(1);
其他数据比对,如本年“现行有效件数”=去年“现行有效件数”+“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等(4)
近两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内容表述是否存在雷同(2)。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年报内容是否规范,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事项。
(2)年报数据填写符合逻辑性。
|
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