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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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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9579K/202506-0006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蒙城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名称: 关于印发《蒙城县2025年省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总体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蒙农秘〔2025〕18号
发文日期: 2025-06-20 发布日期: 2025-06-20
咨询机构: 蒙城县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 0558-7687378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622003179579K/202506-0006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蒙城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名称: 关于印发《蒙城县2025年省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总体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蒙农秘〔2025〕18号
发文日期: 2025-06-20
发布日期: 2025-06-20
咨询机构: 蒙城县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 0558-7687378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蒙城县2025年省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总体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0 09:15 信息来源:蒙城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发展中心: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5430号),为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高质高效的农业强省,2025年省财政安排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支持粮食稳产保供、科技强农、补贴惠农、农业生态保护、农业安全生产。为确保政策落实和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实际,经研究,我县认真编制蒙城县2025年省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总体任务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蒙城县农业农村局 蒙城县财政局

                                                                                                              2025620

 

 

 

                       蒙城县2025年省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总体任务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5430号),制定县级总体任务实施方案如下。

一、重点任务及资金分配

2025年省级财政资金合计下达我县4663万元。其中:《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5〕141号))下达422万元《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4〕1411号)下达4241万元。具体如下:

(一)粮食稳产保供

1、粮食生产发展173万元。建设省市县三级共建优质专用粮油指挥田1个,苗情监测点16个;指挥田核心示范区创建不少于100亩的周年粮油作物高产竞赛示范田。

(二)科技强农

2、种业发展资金(补助市县)8万元。承担亳州市辖区春秋季种子市场监督检查扦样及净度、发芽率、水分检测,样品不少于40个。

3、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及新型农机推广应用60万元。支持建设4个综合农事服务中心、1个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

4、高素质农民培训9万元。培育高素质农民850人。

(三)补贴惠农

5、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2334万元。支持补贴2415台机具。

6、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省级配套资金390万元。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7.8万亩。

7、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奖补资金349万元。补贴覆盖全县300亩以上规模种植面积90%以上,规模种植面积占比持续提高。

)农业生态保护

8、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121万元。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含95%)以上。

9、畜牧业发展224万元。推广商品有机肥1.1万吨。完成农业农村部肉牛生产月度监测数据12期;肉牛生产监测数据准确率≥90%。

)农业安全生产

10、农作物重点病虫害防控资金791万元。开展小麦、水稻等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疫情防控。

11、动物防疫补助资金204万元。强制扑杀和销毁补助;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达到70%以上;发放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养殖环节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购买动物防疫服务补助。

二、实施原则

(一)公正规范,科学合理。公平、合理、规范的分配资金,体现公平与效率。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集中资金重点支持关键环节,向优势产区倾斜,同时兼顾平衡。

(三)绩效评价,结果导向。建立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绩效评价制度,实行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管理机制。

、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强化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联合成立蒙城县2025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将加强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赋予项目各归口管理单位可在大专项任务清单范围内,在完成任务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指导性任务资金,确保任务清单内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二)信息公开,接受监督。项目各归口管理单位要细化任务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支持方向和金额、实施条件、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实施地点、监管措施等。要落实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及时公开本部门实施方案,按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等公开公示工作,多渠道多方式宣传解读相关政策。项目申报、评审、批复各环节,严格落实公告公示要求,按受社会监督。面向小农户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应公开详细内容,确保农民群众及时知晓和知情。原则上,到人到户直接补贴应在村级进行公示并建立专门台账便于日常管理及留档备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村级公示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核实并定期对公示台账进行抽查复核。

(三)绩效评价,形成长效县农业农村局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行“双监控”,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实现预期政策目标。项目各归口管理单位要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并按照时间节点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单位不按规定使用资金的,财政部门或农业部门可停拨项目资金或中止项目执行。

(四)专款专用,定向使用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存在上述问题以及存在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四、有关要求

(一)聚焦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统筹实施项目。加强政策协同配合,粮食生产发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省级配套资金、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奖补资金、农作物重点病虫害防控资金、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及新型农机推广应、高素质农民培训等资金,要建立核心指标,与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工作要求相衔接,合理规划目标任务、统筹实施项目,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项目库建设。要建立项目库,提前谋划储备项目,在安排涉农项目资金时,原则上须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要建立健全入库项目审核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切实提高入库项目质量,避免“钱等项目”。入库项目实行动态管理,三年未执行的项目自动出库,再次入库按照新项目管理。

(三)规范项目实施程序。对普惠类资金,要设立统一的奖补条件和补助标准,向社会公告,凡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养大户等,按标准据实给予补助;对特惠类资金,全面实行公开竞争立项,建立第三方专家库独立评审立项机制,申报前要公开发布通知,申报后要严格条件把关、专家差额评审、公平竞争立项,原则上要按照得分高低次序审核确定项目。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申报项目,一律不得由中介机构直接代理,一律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

、任务实施方案

(一)粮食生产发展173万元。由蒙城县种植业发展中心组织实施。

1、建设省市县三级共建指挥田

1)建设内容:围绕“麦-玉”周年种植模式,充分挖掘地种肥药全要素、耕种管收全环节增产潜力。一是建设不少于1个种植效益明显高于一般优质专用粮油的省市县三级共建指挥田,指挥田连片建设面积不少于1万亩,指挥田内建设一个面积不低于500亩的示范点,且核心区创建不少于100亩的周年粮油作物高产竞赛示范田,着力打造一个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县级样板示范区,集中连片面积不少于100亩。二是广泛开展小麦、玉米“万千百”高产示范创建行动,在全县范围内打造16个千亩示范方、16个百亩示范田等粮食作物周年均衡高产示范田。三是积极开展小麦、玉米高产竞赛创建活动,积极参加全国、全省粮油作物高产竞赛活动。

2)示范地点:选择本县相对集中连片规模种植主体,交通便利,地力水平高,基础设施完善,田块平整,排灌方便,群众意识强,生产水平高的地块,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

3)建设要求: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县级样板示范区种植主体按照主体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复核确定主体,示范区与普通大户生产模式的成效对比,抓好示范带动,组织召开县乡现场会,组织新型经营主体观摩、培训,促进关键技术推广应用,辐射带动全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单产提升。通过建设指挥田和示范点,辐射带动全县域内粮油单产(示范作物)较前五年平均单产增加≥5‰,至少形成1套科学有效、易于推广的周年技术模式,打造“按图索粮”升级版。

4)资金使用:170万元。一是落实小麦、玉米关键技术的物化补贴150万元,主要用于规模种植主体统一供种、统一农资、统一技术、统一管理等物化投入及推广先进条直播、施药机械、购买病虫绿色防控等社会化服务进行补助。补助对象:1省市县三级共建万亩指挥田内50亩以上的规模种植主体以及参与实施千亩方、百亩田高产示范行动主体148万元,补助标准每亩≤100元,根据规模主体实际种植亩数确定,每个种植主体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样板区,用于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样板区种植主体购买肥料、种子、农药等农资补助2万元;二是高产竞赛创建示范补助费用6万元,主要用于高产竞赛创建示范点统一购买配套农资补助费用。三是粮食生产工作中专家技术指导、瓶颈攻关、观摩培训、高产竞赛测产、项目考核验收等补助费用10万元。四是宣传服务、资料印刷、标牌制作等费用4万元。

2、开展苗情监测工作

1)建设内容:持续建设7个小麦、5个玉米、4个大豆等16个农作物苗情监测点,强化组织领导,强化人员配备,按时保质完成监测任务,及时准确掌握农作物生长发育动态,为科学指导种植业生产提供支撑。

2)实施地点:选择本县不同乡镇,不同土壤类型,不同类型种植户,不同品种类型及不同播期的田块作为苗情监测点,对监测点基本情况,生育进程、叶蘖动态、个体素质及群体质量、苗情评价、灌浆速率、产量情况、灾害发生与影响等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全生育期监测,及时发现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小麦田管技术对策,提出田管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开展技术服务指导。

3)建设要求:落实AB岗负责制,配齐监测设备,提升监测水平,对监测点各类信息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测,及时发现生产问题,制定技术对策。

4)资金使用:3万元,主要用于租车费、差旅费、材料费、仪器购置、资料印刷、监测点建设及补助、标牌制作、日常开支等。

(二)种业发展资金8万元。蒙城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种子管理站(蒙城县种子质量检验组织实施。

1、实施内容

加强种子市场监管,规范种子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有效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行为,依法开展春季市场种子质量抽查,承担亳州市春季种子市场抽检样品不少于40个,进行净度、发芽率、水分等种子质量指标检测。

2、抽检范围

亳州市(蒙城县、涡阳县、利辛县、谯城区)春季玉米、大豆秋季小麦等种子市场在售农作物种子

3、资金使用

一是设备维修(护)、耗材购置、资料印刷及委托业务费等3.5万元;二是抽样检测费(交通、差旅、培训、水电、邮电、用工等)4.5万元。

(三)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及新型农机推广应用60万元。由县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组织实施。

1、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

1)建设任务:新增4家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成后每家奖补10万元。奖补资金将按照“自主申报、组织遴选、项目实施、建成验收、先建后补”的原则进行。

2)实施范围: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

3)建设内容

1基础设施。实施主体建有机具存放及设施用房,有农机维修车间和培训教室.

2机械保有量。原则上拥有耕、种、收、管等服务农业生产全程的农业机械,各类机具保有量不少于15 台套。

3年度作业面积。8000亩以上。

4信息化建设。拖拉机、种植机械、收获机械等主要机具逐步安装信息化监测终端并纳入远程监控平台管理,能对作业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指挥调度。

2、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建设

1)实施任务:2025年在我县建设1个不少于1000亩玉米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重点聚焦耕整地、种植、植保、收获、秸秆处理五大环节,开展农机农艺融合技术试验,推动农业技术集成化、全程机械化和生产经营信息化,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促进良种、良法、良机配套全覆盖,玉米作物关键生产环节农机装备协调发展,实现基地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不少于95%。

2)建设内容:一是推广玉米生产农机农艺融合关键技术。梳理玉米生产农机农艺融合短板,以玉米品种、栽培模式、农机装备为重点,选择适合玉米籽粒机收的高产玉米品种,示范推广应用玉米高性能精量播种、自动(辅助)驾驶、节水灌溉、无人机精准施药、机械化收获等关键农机化技术,促进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突破,凝练出适应、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机农艺融合技术模式;二是开展玉米生产农机农艺融合试验示范。实施玉米宽窄行播种加水肥一体化技术试验示范,提升玉米品质和水肥一体化技术。建设1个100亩玉米宽窄行播种加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片与常规玉米种植方式进行对比,开展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模式试验,探索农机装备适应性改造方案;三是建立农机农艺融合工作机制 ,培养农机农艺融合技术人才。以农机、农技部门为主体,植保、土肥、种子等单位协调配合,成立农机农艺融合协调小组和专家组,定期会商,统筹协调解决农机农艺融合基地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明确目标,制定措施,形成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依托示范基地组织开展农机农艺融合技术培训,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带得动”的农机农艺复合型人才,提高农机农艺融合水平。推进先进装备、绿色增产和现代信息技术融合,打造优质高产、智能农机、信息技术应用的玉米生产示范样板。

(四)高素质农民培训9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与农业资源环境室组织实施

1、培训数量

全县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850人(其中:常设任务750人、专题班任务农机手技能提升培训100人)。常设任务包含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600人、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100人、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50人

2、资金来源和补助标准

合计28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0万元,省级资金9万元。

补助标准为:县级常设任务3200元/人,县级专题班任务4900元/人。

3、重点任务

1)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一是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以粮油领域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应用等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粮油产能提升主体培育。重点开展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主体培育,聚焦小麦、玉米、大豆、油菜等作物单产提升,开展全产业链技术或单项关键技术培训,在适宜地区普及水肥一体化技术,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融合,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技术技能水平。我县作为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培育人数不低于50%;二是围绕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以畜牧、水产、蔬菜、水果、食用菌等种养殖理论、生产技术、质量安全和绿色发展等知识技能为主要内容,结合本土农业特色,开展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育;三是围绕支撑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和提升农机作业服务质量,聚焦主要粮油作物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环节,着力培养一批高素质农机手、农业生产无人机飞手。重点围绕机械化措施促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重点环节以及机收减损等,因地制宜开展农机手技能提升培训。面向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突出粮油作物高质量机播、高效飞防植保、机收减损、农机抗灾救灾、低空经济场景应用和农机安全生产等技术技能,注重实操实训和作业演练,组织举办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班。

2)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的人才需求,突出农业与科技、文化、教育、旅游、康养、新能源等融合的“农业+”新产业,培养素质能力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高度契合的带头人。重点关注返乡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青年群体,培养一批具有长期发展带动能力的青年带头人。

3)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一是围绕贯彻落实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有关要求,广泛普及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提升农民保护传承农耕文化、践行移风易俗的自觉意识和能力,培养一批乡村文艺创作者、乡村文化传播者和农文旅融合型产业带头人。重点开展乡村礼俗传承人、农耕技艺传承人、村艺工坊传习人和乡村工匠等乡村文化人才培育。二是围绕乡村建设、治理、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开展乡村建设治理人才培育,提升农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能力水平。重点对农村改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乡镇乡村治理从业人员开展培育。

4、项目实施

1)遴选培育对象:县农业农村局指导本级培育机构精准遴选培育对象,确保培育针对性。培育对象应遴选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农村领域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人员。2024年度参加培训过的农民,确因人才培养需要的,可在2025年度参加不同主题或者同一主题更高层次的培育。

2)优选培育机构:坚持竞争择优原则精准遴选培育机构,培育机构要符合《规范》要求。承担培育任务的培育机构经确定后,要按规定履行公开公示程序。承担实践教学环节的机构应具有满足培育主题要求的场地、设施设备、实践师资等条件。

3)明晰课程要求:培育主要通过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实践教学、观摩交流等形式进行。课堂教学包括线上线下集中授课。鼓励采取案例教学、参与式教学、互动式教学等形式。线上学习可采取网络直播或课件学习的方式。线上学习平台应具备完善的在线学习、直播授课、课程考核及相关统计、监测和评价功能。其中,线上学习学时数不超过总学时数的15%。实践教学应在与课程内容直接相关的实习实训场所或生产经营一线开展,包括场地实训、顶岗实习、跟岗见习、模拟教学、实践孵化等形式。交流观摩应选取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地点或主体开展。培育机构要按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等分类建立模块化课程体系,综合考虑农时农事特点和人才培养规律,合理设计课程,选择集中或分时开展。综合素养课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及党的“三农”路线、方针、政策等作为首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政策法规、职业素养和文化素养类等课程,上好“开班第一课”,“开班第一课”应包括当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农村部相关部署要求等内容;专业技能课应根据培育对象实际需求,紧紧围绕培育主题开设;能力拓展课由培育机构根据培育对象和培育目标自选开展、自行设计。培育机构根据课程考核和考勤情况,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对完成学习任务的培育对象颁发结业证书。配合重大农业灾害、动物疫病应急处置等开展的应急性培训,学时要求可不受此限制。

(五)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2334万元。由县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组织实施。

1、实施内容

支持补贴2415台机具。坚持开拓创新、公平公正、优机优补、严惩违规,支持广大农民群众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农机研产推用全链协同,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为确保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我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有关试点和农机报废更新等方面。补贴范围3年内保持总体稳定,必要的调整将按年度进行。

2、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1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2补贴标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品目各档次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我县不实施累加补贴购机者根据各档次的补贴定额自主议价购机,不对外公布具体产品的补贴额。

3、实施要求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县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原因确实难以完成兑付的,可在办理服务系统中进行预登记申请,在下一个年度优先予以兑付。

4、监管措施

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皖农机函〔2019〕450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皖农机〔2018〕217号)要求,加强风险防控和异常情形主动报告。

(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省级配套资金390万元。由县种植业发展中心组织实施

1、实施目标

按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战略要求,统筹粮食油料协调发展,推进合理轮作,推动玉米大豆兼容发展、协调发展、相向发展。加快筛选培育推广高产优质品种,集成推广绿色高产栽培技术模式,推进农机农艺融合、良种良法配套,强化防灾减灾和病虫防控,全力以赴夺取粮食油料丰产丰收。

2、细化分解任务

各乡镇(街道)要细化分解任务,优选规模种植大户、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实施主体,优选承担区域、种植模式;重点推行夏玉米—夏大豆带状间作技术模式,在确保玉米产量稳定的前提下,推荐优先采用大豆带6行、玉米带4行的模式,也可因地制宜确定行数配比;根据生产实际,定品种、定农机、定农药;紧盯关键环节,抓培训、指导,高标准完成推广任务,确保实现玉米基本不减产或少减产、增收一季豆的目标。着力打造省市县三级样板示范区,县级样板示范区集中连片面积不少于100亩,乡镇(街道)至少建立1个技术示范样板区,集中连片面积不少于50亩。样板区要选择生产基础好、积极性高、工作推进力度大的经营主体或村集体组织,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展示标牌,树立典型。

3、强化资金管理

明确资金使用范围,严格资金管理。中央财政按照每亩补助150元进行测算,省、市级财政每亩配套补贴各50元。各级用于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财政资金,一般通过打卡发放的方式直接补给种植户,坚持先种后补,验收合格后再进行补贴,补贴金额以财政实际补贴资金为准。各乡镇(街道)应及早宣传发动种植户自行采购大豆、玉米种子,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统一采购省级推荐适宜本地种植的大豆品种,确保不误农时。同时做好与保险机构对接,进一步完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保险方案,积极宣传抓好落实,给种植户吃上“定心丸”。

(七)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奖补资金:349万元。由县种植业发展中心组织实施。

1、实施内容

在粮食生产优势区,选择生产基础好、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产业带动能力强的乡镇(街道)和规模化生产区域内,对符合补贴条件的300亩以上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进行奖补。300亩以上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指从事玉米、纯作大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甘薯等生产,单季种植面积达300亩以上的种植农户或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国有农场等其他各类种植主体的实际种田者。

2、申报条件

项目要严格落实申报制,由县种植业发展中心制定符合实际的申报程序。对符合地方资金补助条件的300亩以上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指从事小麦、稻谷、玉米、大豆、杂粮生产,单季种植面积达300亩以上,且承担种植生产主要风险的种植农户或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国有农场等其他各类种植主体的实际种田者)进行奖补(一年享受一季补贴),引导参与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调动应用先进技术的积极性,力争做到率先实行大面积单产提升,率先开展科技示范,率先展示单产提升成效,推动形成大户带小户、多种粮种好粮的良性发展格局。

1)必须单季从事玉米、纯作大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标准模式:6-4/4-2)、甘薯等粮食作物生产300亩以上。

2)需要主动参与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并积极承担国家或省级下达的粮食生产任务或项目

3)必须发展优质专用粮食,落实绿色高产高效生产技术,提升粮食品质,能够带动周边农户共同开展优质专用粮食生产

4)当年粮食单产水平应高出本县域内相应粮食作物平均单产水平的5%以上。由受奖补主体所在乡镇(街道)牵头组织测产。

3补贴标准

按照粮食生产经营规模300亩(含)-500亩(不含)、500亩(含)-1000亩(不含)、1000亩(含)以上,实行差异化奖补,用于奖补符合条件的规模种植主体,直至资金使用完毕。当年已经获得财政其他项目支持的300亩以上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可重复享受本项目补贴政策。

(八)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121万元。由县能源发展中心组织实施

1资金支持方向

秸秆综合利用奖补对象为秸秆“过腹”养牛以外的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

2、资金补助标准

对县认定的收储加工秸秆500吨(含500吨)以上的规模化利用企业进行奖补,含小麦、玉米、油菜、水稻等秸秆。具体每吨补贴金额根据审定秸秆综合利用数量和财政资金总额,测算确定补助标准

3、资金使用与管理

1)科学组织实施:实行主体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核、市级备案抽查制度。奖补资金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拨付到秸秆综合利用企业。

2)压实工作责任:县能源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的申报及初审,联合县财政局或委托第三方对补贴资金进行统计核实,牵头组织相关核查,确定奖补金额;县财政局负责拨付奖补资金并对奖补资金分配使用进行监管。

3)建立审核制度:建立健全秸秆利用审核制度,奖补资金项目档案及相关台账完整。

(九)畜牧业发展224万元。由县畜牧兽医水产发展中心组织实施

1、目标任务

推广商品有机肥1.1万吨,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完成农业农村部肉牛生产月度监测数据12期;肉牛生产监测数据准确率≥90%。

2、重点支持方向

2025年我县推广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进行补贴。开展畜牧统计监测数据质量核查、统计员业务技能提升培训提高基层信息员劳务报酬

3、补贴对象和补助标准

1)支持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

1补贴条件。我县具有肥料登记证资质的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生产的商品有机肥必须符合《有机肥料》NY525-2021农业行业标准;企业生产的商品有机肥必须以我县畜禽养殖废弃物为主要原料。

2补贴标准。财政补贴资金共220万元,按每吨200元标准补助给供肥业,肥料经销商不在补贴范围。供肥承诺享受财政补贴的商品有机肥产品实行最高零售限价,按低于市场正常零售价200元销售给用肥单位。用肥单位包括从事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作物种植(建议5亩以上)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等,施用限额为每亩土地每年0.5吨,原则上相对集中连片。

3补贴方式:补贴资金采取先实施后补助的方式。补贴程序由县畜牧兽医水产发展中心细化落实。

4补助期限。按照2025年7月1日-2025年10月30日期间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实际销售量予以补助,补完为止。

2)支持畜禽生产统计监测

2025年支持畜牧统计监测资金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畜牧统计监测数据质量核查0.5万元,开展统计员业务技能提升培训1万元,信息员劳务报酬2.5万元。

(十)农作物重点病虫害防控资金791万元。由县种植业发展中心组织实施。

1、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全省“千亿斤江淮粮仓”建设目标,切实抓好小麦以赤霉病统防统治为主的“一喷三防”工作,着力提升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覆盖率,确保全县198.94万亩小麦以赤霉病为主的“一喷三防”统防统治全覆盖,小麦赤霉病防治处置率100%,赤霉病病粒率低于2%,病虫害危害总体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实现“虫口夺粮”保丰收目标。

2、防控策略

坚持“预防为主、分类指导,综合防治,科学用药”的防控策略,牢固树立“科学植保、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落实“主动出击,见花打药”的关键技术,贯彻“一遍预防不动摇,两遍防治看需要”的防控要求,最大限度减轻病虫危害,实现“两控两保”(控流行、控毒素,保产量、保品质)防控目标。

3、资金使用

积极整合中央财政、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衔接、社会化服务项目等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小麦赤霉病防控及一喷三防工作,包括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防控物资(药剂+叶面肥)等费用补助助,小麦病虫害防控面积不少于52.1万亩次,使用省级财政资金791万元。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统防统治物资包括杀虫剂、杀菌剂和叶面肥,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6/亩。其中:杀菌剂198.94万亩,全覆盖;杀虫剂+杀菌剂+叶面肥21.9万亩,主要用于20个小麦万亩高产示范片和19个小麦病虫害千亩绿色防控核心示范区。第一次小麦赤霉病‘一喷三防’物资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采购,最终以实际中标价结算。

2)统防统治服务。主要是专业化统防统治飞防作业补助,补助标准不超过4元/亩,由实施乡镇统一组织采购,最终以实际中标价结算。

各乡镇要视气候情况及赤霉病发生趋势,积极采购第二次小麦赤霉病防控药剂并组织发动新型经营主体和小农户适时自行开展第二次防控,杀菌药剂采购不超过3元/亩,资金不足部分由乡镇财政配套。

(十一)动物防疫补助资金204万元。由县畜牧兽医水产发展中心组织实施

1、目标任务

支持开展动物疫病防疫,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免疫密度90%以上,免疫抗体总体合格率70%以上,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2024年1-12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61120头。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疫情保持稳定,不出现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

2、重点支持方向

1开展强制免疫补助。对全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国家重点动物疫病开展集中强制免疫(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实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对小散养殖场户,继续实行强制免疫疫苗省级集中采购)、免疫效果监测评价、疫病监测、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措施,加快培育兽医社会化服务主体,对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购买动物防疫服务等给予补助,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免疫质量和政策成效。

2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主要用于2024年度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支出,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对承担病死猪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实施者给予补助。

3、补助金额

一是用于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补贴71万元;二是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购买动物防疫服务补助50万元;三是2024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83万元。

4、强化监督检查

县畜牧部门加强对各乡镇防疫工作监督,做好疫苗免疫、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实施期间定期召开项目调度会议,及时总结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附件1:蒙城县2025年省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附件2:蒙城县2025年省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数量绩效指标表

附件3:蒙城县2025年省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分配表

附件4:蒙城县2025年省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任务清单

附件1

蒙城县2025年省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2025年省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

省主管部门

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专项

实施期

一年

县财政部门

蒙城县财政局

县主管部门

蒙城县农业农村局

资金情况(万元)

年度金额

4663万元

年度目标

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实施支持现代农业发展项目。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

指标和指标值见附件2

质量指标

指标1:

项目验收实施合格率(%)

≥90

指标2:

强制免疫抗体合格率(%)

≥70

指标3:

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免疫密度(%)

≥90

时效指标

指标1:

年度资金执行率(%)

≥90

成本指标

指标1:

不适用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

对促进农民增收影响程度

较高

指标2:

本地区300亩以上规模种植面积政策覆盖率(%)

≥90

指标3:

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

≥95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

对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影响程度

较高

指标2:

资金使用违规违纪问题

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

对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影响程度

较高

指标2:

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

不发生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

对现代农业发展扶持政策保持稳定影响程度

较高

指标2:

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

疫情保持稳定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

受益对象满意度(%)

≥90

 


附件2

蒙城县2025年省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数量绩效指标表

 

粮食生产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省级配套资金

农作物重点病虫害防控资金

动物防疫补助资金

种业发展资金(补助市县)

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及新型农机推广应用

高素质农民培训

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

畜牧业发展

建设省市县三级共建优质专用粮油指挥田(个)

建设苗情监测点(个)

集成周年技术模式(套)

补贴机具(台)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面积(万亩)

小麦病虫草害疫情防控面积(万亩次)

水稻病虫草害疫情防控面积(万亩次)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头数(头)

种子质量春秋抽检样品数

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个)

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个)

培育高素质农民(人)

培育年利用秸秆量500吨及以上的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数量(个)

有机肥(万吨)

完成农业农村部肉牛生产月度监测数据(期)

蒙城县

1

16

1

2415

7.8

52.1

0.7

61120

40

4

1

850

40

1.1

12

 

 


附件3

蒙城县2025年省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预算分配表

序号

项目类别

省级财政资金(万元)

项目承担单位

备注

合计

皖财农〔2024〕1411号下达

皖财农〔2025〕141号下达

粮食稳产保供

 

 

 

 

 

1

粮食生产发展

173

173

 

县种植业发展中心

 

科技强农

 

 

 

 

 

2

种业发展资金(补助市县)

8

 

8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种子管理站

 

3

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及新型农机推广应用

60

 

60

县农业机械事业

发展中心

 

4

高素质农民培训

9

 

9

科教信息与农业

资源环境室

 

补贴惠农

 

 

 

 

 

5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2334

2334

 

县农业机械事业

发展中心

 

6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省级配套资金

390

390

 

县种植业发展中心

 

7

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奖补资金

349

349

 

县种植业发展中心

 

农业生态保护

 

 

 

 

 

8

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

121

 

121

县能源发展中心

 

9

畜牧业发展

224

 

224

县畜牧兽医水产

发展中心

 

农业安全生产

 

 

 

 

 

3

农作物重点病虫害防控资金

791

791

 

县种植业发展中心

 

6

动物防疫补助资金

204

204

 

县畜牧兽医水产

发展中心

 

合计

 

4663

4241

422

 

 

 

附件4

蒙城县2025年省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任务清单

 

单位

任务清单

蒙城县

1、建设省市县三级共建优质专用粮油指挥田1个,苗情监测点16个;指挥田核心示范区创建不少于100亩的周年粮油作物高产竞赛示范田。

2、承担亳州市辖区春秋季种子市场监督检查扦样及净度、发芽率、水分检测,样品数不少于40个。

3、支持建设4个综合农事服务中心、1个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

4、支持补贴2415台机具。

5、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7.8万亩。

6、补贴覆盖本县300亩以上规模种植面积达90%以上,规模种植面积占比持续提高。

7、小麦等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疫情有效防控(小麦≥52.1万亩次,水稻≥0.7万亩次)。

8、强制扑杀和销毁补助;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达到70%以上;发放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养殖环节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购买动物防疫服务补助。

9、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含95%)以上。

10、推广商品有机肥1.1万吨。完成农业农村部肉牛生产月度监测数据12期;肉牛生产监测数据准确率≥90%。

11、培育高素质农民8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