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集镇关于2025年度光伏帮扶电站收益分配计划的
公 示
根据《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皖乡振发〔2023〕50号)、《安徽省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皖乡振发〔2023〕45号)文件要求,经户申请、村两委研究、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公示无异议后,报镇政府审核,在扣除土地租金12.2146万元、网络流量监控费用5.928万元及电站运维费用0.758万元后,预计本年度可用收益为330.8394万元,其中:用于村小型公益事业25.24万元,发放到户767户305.2994万元。现将我镇光伏收益分配计划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25日,共计10天。
2.项目名称:2025年度光伏帮扶电站收益分配计划
3.资金来源及规模:光伏电站发电收益资金
4.实施地点:马集镇
5.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村民代表大会评议结果进行资金发放,开发公益岗位。
6.实施期限:2025年1月—12月
7.绩效目标:通过发展光伏帮扶项目,解决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就近就业,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和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户收入。
8.受益对象和联农带农机制:稳定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和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户收入。
9项目实施结果:正在实施
10.实施单位及负责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发展中心--邵强、马集镇--韩雪雷)
蒙城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05587622970,邮箱:mcnwbgs@163.com,通讯地址:蒙城县南华路170号;
马集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0558-7961153,邮箱:mcxmjz@163.com,通讯地址:金马路128号;
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12317
附:马集镇2025年度光伏收益年度分配计划
马集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6 日
马集镇2025年度光伏收益年度分配计划
为深入落实国家光伏产业帮扶政策,合理规范使用光伏帮扶收益,根据《安徽省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皖乡振发〔2023〕45号)要求, 结合本镇实际,经村两委及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村公示无异议后报镇审核,镇联席会议审核后,特制定我镇2025年度分配计划。
一、基本情况
我镇共有光伏帮扶电站19座,装机容量3494.4KW,预计年度发电量3843840度,预计年光伏发电收益349.44万元,上年度无结余。
二、分配原则
在扣除土地租金、运维管理等必要费用后,主要用于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务工就业,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必要的奖励补助,村级小型公益事业建设,也可以用于发展带动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较多、持续增收稳定的乡村产业,不得用于县级“负面清单”规定的方面支出。
三、收益分配
1.光伏占地租金122146元。根据土地租赁合同,用于支付2025年1月--2025年12月光伏占地116.746亩的租金。
2.光伏电站监控网络流量费59280元。用于我镇19座电站2025年度网络流量费支出。
3.光伏电站网络运维费用7580元。用于我镇19座电站2025年度电站运维费用支出。
4.直接分配到户1677314元。计划分配全村627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户,分配资金1677314元。
5.公益岗位工资支出1375680元(含临时性公益岗)。(按照“不养懒人”的原则,保洁员168人、补助标准在500-1000元/月。)
6.村内小型公益事业支出252400元。(用于本村道路维修、村内小型水利、植树造林等,改善村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状况)。
附:马集镇2025年度光伏收益分配计划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