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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蒙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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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648U/202403-00412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蒙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城关街道党工委 城关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城关街道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相关部门及社区书记工作职责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号: 城〔2024〕15号
发文日期: 2024-03-11 发布日期: 2024-03-11
咨询机构: 蒙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 咨询电话: 7622098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648U/202403-00412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蒙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城关街道党工委 城关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城关街道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相关部门及社区书记工作职责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号: 城〔2024〕15号
发文日期: 2024-03-11
发布日期: 2024-03-11
咨询机构: 蒙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
咨询电话: 7622098
城关街道党工委 城关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城关街道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相关部门及社区书记工作职责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1 15:37 信息来源:亳州市蒙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街道班子成员,各社区,街道安委会暨消委会成员单位,街道直属各部门:

    《城关街道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相关部门及社区书记工作职责实施意见》已经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蒙城县城关街道工作委员会

蒙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

  2024311日       

 

    城关街道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相关部门及社区书记工作职责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三个狠抓”,进一步推进街道“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职责落实,切实解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存在的重大问题,全面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街道党工委书记工作职责

    一是对街道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城镇燃气等工作全面负责,是第一责任人。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等决策部署、指示精神以及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纳入党工委会学习内容。

    三、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城镇燃气等工作纳入党工委议事的重要内容,每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党工委会议,研究解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城镇燃气等重要问题。

    四、每2个月至少带队开展1次安全生产、消防、城镇燃气等督查检查或调研活动。

    五、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工作纳入办事处重点工作和工作报告及述职的重要内容。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工作职责

    一、对街道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城镇燃气等工作全面负责,是第一责任人。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上级党委和政府、本级党委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城镇燃气等决策部署、指示精神、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工作部署。

    三、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安委会、消安会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等重要论述,研究部署街道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城镇燃气等工作及重大问题。

    四、每月至少带队开展1次安全生产、消防、城镇燃气等工作督查检查或调研活动。

    五、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加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等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督检查必须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

    六、健全街道安全生产(消防)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考核、奖惩,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

    七、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三个狠抓”,督促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八、领导和组织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九、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工作纳入办事处重点工作和工作报告及述职的重要内容。

街道分管班子成员工作职责

    一、对街道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城镇燃气、防灾减灾等工作负直接责任,是直接责任人。

    二、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上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三、协助党工委书记落实党工委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城镇燃气等工作职责,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三个狠抓”,落实街道党工委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城镇燃气等工作部署。

    四、协助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统筹推进街道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城镇燃气等工作,负责领导街道安委会、消委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消防、城镇燃气等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全国两会、重大节日、重点时段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五、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每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重大问题,组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六、每月至少带队开展1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活动。

    七、每月组织1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推进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和“消防宣传月”等活动。

    八、组织修订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组织和参与抢险救援。

街道其他班子成员工作职责

    一、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城镇燃气、防灾减灾等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组织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上级党委和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关于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城镇燃气等工作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工作部署等。

    三、按照“三个必须”法定要求,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四、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及时研究部署工作任务。

    五、每3个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六、每月至少对所包保社区开展1次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及时督促社区落实街道工作部署。

    七、指导分管范围内有关单位完善突发事件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分管领域内发生生产安全、火灾事故或重大突发事件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处置。

    八、分管政法工作的同志另按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内容,强化维稳工作。

    九、分管宣传工作的同志另按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纳入社会宣传长期规划,强化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高伟同志工作职责

    按有关规定落实党员干部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城镇燃气等工作中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李琳同志工作职责

    按有关规定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党代表、人大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和政协委员人选协商提名,以及干部考核任用时,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履职情况列入重要考察内容。

街道包社区班子成员工作职责

    一、对所包保社区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城镇燃气等工作负总责。

    二、组织社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上级党委和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城镇燃气、道路交通等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

    三、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工作调度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社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等重大问题。

    四、每月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消防、城镇燃气等监督检查,检查不少于5单位,隐患及时整改消除。

    五、指导社区完善应急管理“三有”建设和生产安全事故、火灾逃生及汛期安全等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保障应急救援投入。发生生产安全、火灾事故或突发事件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处置。

街道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一、应急办(消防工作站)负责街道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城镇燃气等指导协调。负责制定年度监督检查和宣传计划并依照计划实施。负责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负责街道安委会和消安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二、食药办负责街道餐饮单位、酒吧、茶座、食品加工和流通领域、药品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监督检查活动,及时消除隐患。负责联合县相关部门依法查处餐饮食品药品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督促所管理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制订完善生产安全及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2次以上演练活动。

    三、卫健办负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医院(诊疗机构)、涉疫场所的安全监管,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督检查活动,及时消除隐患。负责联合县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所管理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督促所管理的重点单位制订完善生产安全及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2次以上演练活动。

    四、宣传办负责街道网吧、练歌房、印刷企业、文物单位、演艺、游乐等场所的安全监管,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督检查活动,及时消除隐患。负责联合县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所管理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督促所管理的重点单位制订完善生产安全及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2次以上演练活动。

    五、农综站负责农业设施、农机的安全监管,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督检查活动,午收秋收期间安全检查全覆盖,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文明办负责辖区建设工程、基础设施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安全监管,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督检查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每半年组织开展1施工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同时”制度。督促所管理的重点单位制订完善生产安全及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2次以上演练活动。

    七、企业办(创业办)负责街道规上工业企业、限额企业、返乡创业企业、招商引资企业的安全监管,每季度至少组织1监督检查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消防)全员责任制。督促企业完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每企业每年组织2次以上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八、民政办负责养老院(老年公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安全监管,每季度至少组织1监督检查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养老院(老年公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健全全员责任制。督促所管理的单位制订完善生产安全及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2次以上演练活动。

    九、教育办负责学校、幼儿园、学生家园、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管,每季度至少组织1监督检查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所管理的单位制订完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防震、反恐等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4次以上演练活动。

    十、环保站负责中央及省市回头看涉及的企业项目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及散乱污企业的安全监管,每季度至少组织1监督检查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重点企业完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每企业每年组织2次以上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十一、物业办负责所有小区的安全监管,每季度至少组织1监督检查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负责高层建筑的火灾逃生应急演练活动,全年全覆盖。

    十二、城建中队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城镇燃气的安全监管,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检查活动,年度检查全覆盖;落实违建拆除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违建拆除安全。

    十三、市场监管所按辖区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依法查处打击无证无照、制假售假等非法违法行为。配合街道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主管局报告。

    十四、派出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依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督促重点单位完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配合街道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主管局报告。

    十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本部及15个社区服务站的安全监管。每季度至少组织1监督检查活动,及时消除隐患。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制订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突发事件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配合街道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十六、联盟学区按照职责规定,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学校、幼儿园、学生家园、培训机构等安全监管。每季度至少组织1监督检查活动,及时消除隐患。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制订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突发事件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配合街道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主管局报告。

社区书记工作职责

    一、对社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和街道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城镇燃气、防灾减灾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

    三、全面宣传安全生产、消防、城镇燃气、防灾减灾、道路交通等法律法规及知识。

    四、完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管网络,实施网格化管理。

    五、每月至少组织召开1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落实街道工作部署,研究分析安全生产、消防、城镇燃气等安全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重大问题。

    六、每月至少带队开展1次安全生产、消防、城镇燃气等安全监督检查,检查不少于10单位,重点单位季度全覆盖,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上报街道应急办。

    七、完善应急管理“三有”建设和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每季度组织1次以上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保障应急救援投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或突发事件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处置。

    以上实施意见未尽之处,依照《安全生产法》、《安徽省消防条例》、《亳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亳办[2018]104))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