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街道安委会暨消委会成员单位,街道直属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县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按照县消委会《全县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蒙防[2024]3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切实提高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着力化解一批重大安全风险,整改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培育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有效杜绝小火亡人事故,坚决遏制较重大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车小芳、李朝军,副组长张广阔、黄沛林、张宾,其他班子成员、党政办、应急办(消防工作站)、文明办、民政办、创业办、卫健办、教育办、宣传办、城建中队、物业办、财政所等站所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专班),张宾兼任主任。代光明、姜志男、郭雪为成员。负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推进、宣传教育、资料上报、工作考核等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强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统筹抓好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党工委办事处工作报告、综合考核评比内容,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同志落实定期研判消防形势、定期带队检查督导、定期调度消防工作。街道消委会定期对辖区重点企业单位、重大风险场所开展约谈警示,准确掌握辖区消防安全情况,解决突出问题。
2.规范部门、站所监管责任。街道相关部门和站所,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城关街道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相关部门及社区书记工作职责实施意见》(城〔2024〕15号)要求,主动履职尽责。
3.压实基层管理责任。持续巩固“一镇一委一站”基层消防治理体系建设成果,全面推进街道消防行政执法赋权工作,建立“社区隐患排查—街道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形成街道消防监督精细化治理体系。完善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街道和社区全面落实日常管理、防火检查、隐患督改等工作职责,实现抗御火灾能力显著增强、应对处置各类火灾警情事故能力显著提升,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派出所履行好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职责。
4.严格单位主体责任。各单位要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文物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等社会单位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自查自改,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全面推行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培养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健全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机制。2024年起,社会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至少开展1次检查,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实现“闭环管理”。持续深化社会单位“五实N岗”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健全消防管理台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在春节、重大活动安保等重要时期,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十五条”措施,形成“管理团队优化、岗位责任细化、培训演练实操、风险隐患上账”的单位自主管理机制。
(二)完善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5.落实风险研判机制。街道坚持定期研判与专题研判相结合,健全落实信息共享、风险监测、预警发布、协调联动等机制,及时分析研判本辖区消防安全风险,找准最不放心区域、最薄弱环节、最突出问题,专题研究部署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消防安全工作,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提示社会单位、告知居民群众做好安全防范。2024年起,街道消委会每季度至少发布1期消防安全提示,召开1次联席会议。
6.聚焦重点场所治理。各单位要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养老院、练歌房、电影院、商超、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大单位”,重点排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明晰、占堵生命通道、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停用损坏等突出问题。紧盯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重点排查违章搭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危险行为。紧盯剧本娱乐、电竞酒店等“新业态”,重点排查违规投入使用、监管责任不明确、管理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紧盯老旧小区,重点排查占堵消防车道、消防水源不足、安全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紧盯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重点排查督改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紧盯高层住宅小区、高层公共建筑,重点排查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损坏、室内消火栓无水或压力不足等突出问题。紧盯“厂中厂”、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重点排查消防管理责任不明确、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住人等突出问题,督促严格落实管理责任、防火分隔、住人管控、火源管理、电源管理、疏散管理和应急处置。
7.强化分级分类排查。派出所、综合执法队、消防工作站、社区要加强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小场所”检查巡查,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2024年基本摸清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底数,落实闭环管理。
8.提升监管执法质效。持续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燃气安全和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对检查发现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采取各种有效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杜绝执法“宽松软虚”。
(三)用足用好两大综合整治措施。
9.强化问题督办。全面落实“查、改、督、销”闭环要求,明确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时限、措施。对整改缓慢的及时进行约谈;对拒不整改的,联合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确保整改到位。
10.深化信用监管。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对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上报县消安办纳入信用记录;对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配合县消安办,严格倒查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存在严重违法失信的纳入“黑名单”管理。
(四)实施火灾防控三大筑基工程。
11.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动态纠治占堵锁闭疏散通道出口、外墙门窗设置栅栏等违法行为,常态清理影响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面和消防救援窗口的违章搭建构筑物、摊位、铁桩、水泥墩、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灯箱等固定障碍物和占道停放车辆,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2025年人员密集场所外窗设置栅栏基本清除,2026年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情况明显改善。
12.强化自建房消防治理工程。街道将消防安全纳入自建房管理内容,加强对自建房用作生产经营场所的监管,逐步解决“前店后宅”“下店上宅”和“通天楼梯”等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治理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违规住人、占堵锁闭疏散通道出口等风险隐患。
13.强化公共消防基础工程。鼓励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等场所安装早期报警和灭火装置。2026年老旧场所早期报警和灭火装置安装比例显著提升。
(五)深化专题培训和常态化演练。
14.深化重点培训。一是街道分管消防工作负责同志,应急办(消防工作站)同志、社区安监员全部参加县消防安全培训。二是街道分批组织重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三年行动攻坚期间,每年年初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开展一次,重点讲授消防法律法规常识、消防安全检查方法、重大风险隐患辨识方法、典型火灾案例分析等内容,着力培养行业监管的行家里手和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明白人”。
15.规范全员培训。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员工“四个能力”培训,小场所开展“一懂三会”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当接受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具备相应专业技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消防演练,全员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和自救逃生能力。三年内,分批组织单位所有员工开展“一懂三会”实操演练,提升人人会使用灭火器、消火栓扑救初期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的技能。
16.开展常态化演练。各单位要督促指导社会单位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细化应急疏散、紧急避难的措施、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社区要开展自防自救力量扑救初期火灾演练。学校要对全体师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逃生体验,并纳入社会实践活动内容课程。社区要组织居民家庭开展厨房用火安全、电动自行车安全以及高层建筑火灾逃生等科普知识宣传。2025年,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全面规范建立,微型消防站人员、器材全部按标准配备,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演练。2026年,社会单位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升。
(六)优化三类社会化消防宣传手段。
17.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持续开展消防宣传月等活动,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小区、进企业、进家庭“五进”,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保持生命通道畅通、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群众常态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社区要针对“老、幼、病、弱”群体,开展入户结对帮扶,帮助查找整改消防安全隐患,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升逃生能力。
18.加强火灾警示教育。街道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纳入季度培训内容,集中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各单位要落实“谁检查谁普法”责任制,重点围绕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消防安全法治意识。
19.深化先进典型培树。街道培养一批消防安全领域技能人才,发展一批热心消防、服务社会的志愿者,发挥榜样作用,强化示范带动,让全社会更加支持消防工作、尊崇消防职业。及时发布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定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创新做法和亮点工作,加强示范带动和典型引领。
四、时间安排
自2024年3月至2026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4月10日前)。街道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4月至2025年12月)。各单位全面排查本辖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12月)。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街道建立健全本辖区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街道工作部署,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稳步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单位要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与冬春火灾防控、电动车专项整治、高层建筑专项整治、消防宣传月活动、全国“两会”安保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经费保障。街道将治本攻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治理资金保障。各单位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资金,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落实推进缓慢、隐患排查发现问题较少、隐患督促整改不彻底的,将进行通报、约谈。对发生有影响或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的,严肃依法追责问责。
各社区于2024年12月底前、2025年12月底前报送阶段工作总结;2026年12月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街道安委会暨消委会成员单位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蒙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