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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庄周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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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MB0W691461/202401-00195 组配分类: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发布机构: 蒙城县庄周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名称: 【管理办法】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蒙城县2024年“送戏进万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0 发布日期: 2024-01-20
索引号: 11341622MB0W691461/202401-00195
组配分类: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发布机构: 蒙城县庄周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名称: 【管理办法】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蒙城县2024年“送戏进万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0
发布日期: 2024-01-20
【管理办法】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蒙城县2024年“送戏进万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0 10:59 信息来源:蒙城县庄周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蒙城县2024年“送戏进万村”活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全省扎实推 进繁荣兴盛的文化强省建设大会要求,做强做实县域文化惠民工程,扩大文化惠民工程覆盖面,使“群众点单”和“政府买单”更好对接,着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根据《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4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的通知》(皖文旅秘〔2023〕303号)及亳州市文化旅游体育局(亳文旅体〔2024〕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更好凝聚正能量、提振精气神,增强文化自信,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二、目标任务

2024年,全县每个行政村及社区送正规演出一场。演出剧(节) 目应符合乡村实际、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戏曲专场可演出整本大戏或 3-5个小戏、折子戏。鼓励演出单位创作演出现实题材作品,打造更多反映新时代乡村振兴主题的优秀作品。根据群众需求,适当安排综艺演出节目。每场演出时长一般不少于100 分钟。鼓励将本地新创现实题材优秀剧目、非遗传统戏曲作品,纳入购买服务清单。增强全县人民文化归属感和软实力,展示新时代现代化美好蒙城建设成果。

在坚持公共服务普惠性、确保每个村级单位均可享受“送戏”服务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实施“送戏+”行动,推动“送戏”与农文旅一体发展,结合传统节庆、当地民俗、乡村旅游旺季等时机,进一步提升“送戏”质效,助力乡村文化振兴。

一是送景点景区。将“送戏”作为景点景区演艺活动重要内容之一,探索新型互动演出模式,使群众、游客感受到艺术魅力。适时将地方文化元素融入旅游资源、场所、设施和空间,着力培育和发展旅游文创商品、旅游演艺等多种新业态,提升旅游产业的创新发展能力。

二是送商业综合体。因地制宜培育中小型、主题性、地域性演出节目,以“文艺演出+沉浸式”场景,聚集提升商圈人气,为商圈赋能。

三是送城市街区。将戏曲演出引入城乡交接处,以优质内容不断吸引游客和居民,让常态化“看戏”成为街区新业态,打造主客共享新场景、街区文艺展演新地标。

三、工作流程

(一)节目征集评审

1.节目征集。2024年1月,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发布公告,向社会广泛征集“送戏进万村”节目;各演出团体、社会组织按时填写上报《蒙城县2024年“送戏进万村”演出节目征集申报表》(见附件1),县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汇总初审后,形成2024年度“送戏进万村”征集节目名录(新创作品不少于30%)。  

2.组织评审。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牵头成立“送戏进万村”节目评审委员会(其中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原则上覆盖所有乡镇、街道,占比不低于60%;县级文化主管部门人员及专家占比原则上不高于40%),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对征集节目按照大戏、小戏、综艺三类节目逐一进行现场评审,确定入围节目。全县原则上大戏不少于10部、小戏不少于25部、综艺类节目不少于40个。

2021年以来,入选省级、市级戏曲孵化计划的作品可不参加节目征集评审,直接入围。

3.上报备案。评审结果汇总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将初步入围节目目录及剧本报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备案。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我县上报节目就意识形态、政治导向等内容进行集中审核,最终确定并反馈我县本年度“送戏进万村”节目名录。

(二)组织公开招标

1.明确采购方式。根据《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4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的通知》(皖文旅秘〔2023〕303号)及亳州市文化旅游体育局(亳文旅体〔2024〕1号)文件要求,2024年度我县继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

根据采购任务要求,建立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机制。参与采购的演出服务单位制定采购标书时,应提交诚信履约承诺函,提前告知不按规定签订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的法律风险,并对编制演出方案、观众人数、主要演职人员及人数等重要事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诚信履约,防范不按规定签订合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合同行为的发生。

2.严格采购条件。为保证演出质量,根据省厅及市局文件精神,参与采购的演出服务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2年以上(含2年)的国有、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演出业绩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 具有一定规模,演出器材齐备,固定演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艺术院校毕业或艺术类专业技术职称的演员占比不少于 10%)。

凡通过节目征集评审,入围我县2024年度“送戏进万村”节目名录、符合上述条件的演出团体,均可参与全县本年度公开招标采购。

我县共294个村级单位,按照“一村一场”原则,每个行政村 4400 元补助资金。计划分七个标段,原则上于2024年2月底前完成招标采购工作。

采购文件、演出计划形成后,报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审核把关,同意后方可执行。并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归档。

(三)规范演出流程

1.制作节目单。节目单按照大戏不少于5部、小戏不少于10部、综艺节目不少于3套(30个)三类编排。对入围节目享有优先使用权,并有权根据最终评定的节目名录制作“送戏进万村”节目单。

2.群众点单。按照“自下而上、以需定供”的原则,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组织、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负责、各村(社区)文化协管员协助,广泛征求各村(社区)群众意见,由群众“点单”。在“送戏进万村”节目单上选择送演节目(大戏、小戏、综艺节目三类选择一类。大戏选择1部、小戏可选择3—5个、综艺节目选择1套),确定送戏演出剧目。

3.编制演出计划。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对百姓点单情况进行汇总,确定全年大戏、小戏、综艺节目演出的场次、时间和地点,制定演出计划,下发各演出单位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同时上报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备案。中标演出单位严格按照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编制的演出计划进行演出,不得擅自变更演出内容、地点。

4.组织演出。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根据演出计划提前发布预告,有序组织演出单位按时演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要和中标演出单位要加强衔接,多利用农闲、传统节庆、节假日、春会庙会安排演出,避免在农忙季节或恶劣天气条件下演出。演出单位演出前确保每场演出时长不少于100分钟、现场观众不少于80人,坚决避免“空场”演出情况。县文化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要积极指导所在乡镇、村业余文艺团队参与演出,增强活动互动效果。

每个中标演出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送戏进万村”管理服务网络平台有关要求, 及时上传演出视频、报送相关信息等。每场演出要上传2分钟以内的短视频,短视频应能反映演出现场时间、地点、演出人员、观众数量等,并进行1个以上整场视频现场实录。每场演出应现场填写统一制式的服务回执单(见附件3),经演出地行政村委会盖章、乡镇文化站审核后,报县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存档备查;要现场征求群众意见,填写群众意见反馈表(附件2)。

活动演出背景统一制作“安徽省文化惠民工程˙送戏进万村”标识。

5.签字确认。演出活动结束后,经村(社区)文化协管员、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签字盖章确认后按月上报县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四)加强监督管理

1.强化动态管理。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按月对演出情况进行督查汇总,对符合演出要求的演出单位及时拨付专项资金;对不符合演出要求的演出单位进行提醒、约谈、通报批评;对群众反馈意见比较大的节目进行调整或取消。

2.完善档案制度。按照“一场一档”要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以及中标演出单位每场演出均需建立《送戏进万村工作日志》,具体内容包括:蒙城县2024年“送戏进万村”演出服务回执单、蒙城县2024年“送戏进万村”文艺演出巡查登记表、蒙城县2024年“送戏进万村”演出群众意见反馈表、演出节目单、演出视频等。

3.建立惩戒机制。按照“流程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约束、全程监管、信息公开”的原则,及时将中标服务单位、演出节目等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每村4400元补助资金,全部用于“送戏进万村”活动。中标演出单位要严格履行采购合同,对确定的节目内容不得擅自变更,严禁服务转包或变相转包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的演出单位,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直至取消中标资格、终止合同,规定时限内不得参与此类政府采购等相应处罚。

4.加大活动宣传。县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县文化馆要完善演出宣传机制,指导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在演出前一周、演出前三天、演出当天等时间节点,利用网站、新媒体、乡村大喇叭、公示栏、宣传车等方式,加大活动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

四、绩效考核

2024年度“送戏进万村”工作原则上在10月底前完成。

(一)明确职责分工。开展“送戏进万村”文化惠民工程,是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重要举措,已列入省委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省文化和旅游厅年度重点工作测评指标。各参与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招标采购、公开服务信息、跟踪督导及绩效评估;县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县文化馆要组织本单位人员积极参与指导;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负责做好群众需求征集工作,协调中标演出服务单位、行政村等,落实演出场地,维护演出秩序,演出质量监督;行政村(社区)做好活动宣传、提供演出场地,广泛宣传演出信息,协助乡镇做好群众意见征集工作和演出现场质量监督。已投入使用的村级文化大礼堂,一般应在礼堂内集中进行。

(二)加强督查检查。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将按照合同执行、质量效果、群众满意度等对中标单位加强动态管理,组织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等专门力量对活动过程进行全方位跟踪督查检查,现场填写《蒙城县2024年“送戏进万村”演出现场检查记录表》(附件4),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要充分发挥演出现场督查作用,确保活动有质有序推进。

(三)确保活动安全。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各中标演出单位要始终把广大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统筹做好安全防范和送戏工作。要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常态化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做好应急预案。特别是在组织群众观演过程中,各参与方要增强安全意识,确保送戏活动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