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要求
1.加厚高强度地膜。产品厚度、力学性能等指标应不低于《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中I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其中产品标称厚度不小于0.015mm,有效覆盖使用时间不低于180天,且使用后最大拉伸负荷、断裂标称应变等力学性能指标不小于初始值的50%。产品原材料中不得加入再生料以及国家明确禁止使用、不利于作物生长和有害土壤的助剂。
2.全生物可降解地膜。产品厚度、力学性能等指标应符合《全生物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T35795-2017)要求,主要成分为具有完全降解特性的脂肪族聚酯、脂肪族芳香族共聚酯,不得含有聚乙烯、聚丙烯等烯烃类原料。
3.监管措施。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做好政策内容、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受益对象等信息公开公示。主动接受和配合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管理以及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和审计。
六、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自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7日止。
七、遴选要求及材料报送
1.每乡镇(街道)结合实际,根据实施条件,做到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可降解地膜两个类别的经营主体应推尽推,并于2024年11月10日前上报推荐表(附件1)。
2.县农业农村局收到推荐表后,将通过会议研究的方式,确定项目承担主体,并在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和县农业农村局公示栏上进行公示。
联系人:武超峰,联系电话:1385682****
邮箱:mcxyfzx@163.com
附件1:蒙城县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项目(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实施主体推荐表
蒙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