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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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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591435056N/202409-00045 组配分类: 执法结果
发布机构: 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以案释法案例--企业未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危害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9-30 发布日期: 2024-09-30
索引号: 11341622591435056N/202409-00045
组配分类: 执法结果
发布机构: 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以案释法案例--企业未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危害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9-30
发布日期: 2024-09-30
以案释法案例--企业未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危害
发布时间:2024-09-30 10:13 信息来源: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案例类型:文化市场行政处罚                                       

案例报送单位: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供稿: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李昆鹏                              

审稿: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冯皎                                 

检索主题词: 以案释法、普法、案例、安全生产、企业     

二、案例正文采集

企业未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危害。

【案情简介】2024年8月5日,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名行政执法人员来到网吧,该网吧处于正常营业状态,在向该网吧现场负责人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其进行检查。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求其提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该负责人现场无法提供。该网吧涉嫌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六款之规定。

调查与处理2024年8月5日,该局对该网吧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案进行行政立案。经过调查、询问、取证及证据相互验证等措施,证实该网吧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最终,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

1、主要违法违规情形。该网吧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具体如下: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款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具体如下: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典型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单位和个人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为行政处罚提供了法律依据,特别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确保了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能够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网吧作为人员密集场所,往往人流量相对集中,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对网吧进行安全生产处罚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通过法律观念教育、推动企业自律、预防安全事故、社会警示效应、促进安全文明消费观念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可以有效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社会公共安全和公众身体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