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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97335383B/202408-00047 组配分类: 价费咨询投诉处理
发布机构: 蒙城县市场监管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群众反映某炸鸡店可乐售价高且冰较多一事的回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8-28 发布日期: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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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价费咨询投诉处理
发布机构: 蒙城县市场监管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群众反映某炸鸡店可乐售价高且冰较多一事的回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8-28
发布日期: 2024-08-28
关于群众反映某炸鸡店可乐售价高且冰较多一事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4-08-28 10:18 信息来源:蒙城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群众反映:蒙城县某炸鸡店一杯可乐售价高达10元,且冰比可乐多很多,对此认为售价不合理,进行投诉,望部门督促调整。                                 

经调查回复如下:

1、现场检查,该店现场有明码标价公示信息。2、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相关规定,餐饮价格不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序列,属于市场调节价格。根据《价格法》第三条规定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经营者可以依据《价格法》第八条规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行适当调整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