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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357Q/202407-00042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发布机构: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县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的程序开展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7-16 发布日期: 2024-07-16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357Q/202407-00042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发布机构: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县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的程序开展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7-16
发布日期: 2024-07-16
有效性: 有效
《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县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的程序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4-07-16 15:23 信息来源: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安徽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办法》规定,结合我县实际2024年6月初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做好2024年全县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按照程序要求,2024年628日,书面征求了县财政局、县武装部2家县直单位,漆园街道办事处、庄周街道办事处、板桥镇人民政府等17家乡镇(街道)单位的意见。截至2024年79日,共收到县财政局、县武装部19家单位反馈19家单位无意见6月7日-7月9日面向公众征求意见,未收到公众意见

2024年7月9日,函请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2024年7月16,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蒙司法审202425号),经审查无违法内容。

2024年7月16,报县政府按照程序运转公文

2024年7月16,以县政府办公室正式文件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