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安徽省政府定价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法定程序于2024年7月26日上午9:00在县发展改革委三楼会议室召开了“蒙城县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暨定价机制改革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人5名,听证会参加人17名。17名听证会参加人通过社会公开征集、自愿报名等方式产生,其中消费者代表7名、经营者代表2名、利益相关方1名、专家学者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部门和社团组织代表4名。听证会参加人应到17名,实到17名。其中:消费者代表7人,达到了听证会参加人总数的五分之二,完全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听证会由县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孟伟同志主持。会上,县发展改革委价格收费管理室宣读了《蒙城县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暨定价机制改革方案》,县价格认证中心介绍了《蒙城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定价成本监审报告》。听证会参加人本着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各抒己见,围绕听证方案及出租车行业发展分别陈述了个人意见和建议,听证会主持人作会议总结,表示将充分研究并吸纳听证会参加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认真修改完善定价方案,提交政府审查批准。
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的采纳情况及理由
(一)关于起步价和车公里租价
听证会参加人认为调整运价合情合理、程序合法,全部同意调价。5名消费者代表、2名经营者代表、1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代表、4名相关单位代表赞同出租汽车起步价和车公里租价方案一。2名消费者代表、1名其他利益相关方代表赞同出租汽车起步价和车公里租价方案二。
采纳情况及理由:采纳大多数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起步价和车公里租价执行方案一。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出租车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等大幅上涨,运营成本提高,叠加出行方式多样化冲击,现行出租车运价标准已难以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当调整运价有利于价格水平与周边市县相适应,推动出租车行业规范管理及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关于等时费、空驶费、夜间补贴等
听证会参加人全部同意微调等时费,维持现行空驶费,有代表建议适当调整夜间补贴政策,夜间补贴时段为23:00-次日5:00。
采纳情况及理由:采纳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微调现行免费等候时间、夜间补贴政策,维持现行空驶费。保持运价水平的相对稳定性,与周边市县出租车运价政策相适应,适当优化时间。
(三)关于起步价试行春节临时加价
听证会参加人全部同意除夕至正月初六期间(共7天),巡游出租车起步价试行临时加价,最高不超过3元/车次。
采纳情况及理由:采纳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起步价试行春节临时加价的意见。一方面充分调动出租车驾驶员积极性,避免出现春节期间市民出行“打车难”问题,另一方面规范巡游出租车价格行为,解决出租车春节期间“擅自加价”问题。
(四)关于建立运价动态调整机制
听证会参加人全部同意建立运价动态调整机制,本次运价调整后,执行基准运价满2年,方可启动运价调整机制,且必须满足评估周期相对于基期的运价成本变化幅度达到15%以上条件。具体由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拟定调整方案,报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对外公布实施,原则上调整幅度不超过20%。
采纳情况及理由:采纳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建立动态调整是出租车应对新的市场环境和市场竞争需要,明确启动条件和调整幅度可避免出租车运价频繁变动。
各听证会参加人还对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打击非法营运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主要有:一是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的管理和教育,增强驾驶员服务意识,保持车内卫生整洁,做到文明行车,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我县出租车行业形象;二是要规范运营,严格遵守“打表计程,按表收费”的原则;三是要实行明码标价,严格做好价格公示,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采纳上述关于加强行业管理,完善服务的意见,保障消费的合法权益,推动出租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四、初步定(调)价决定
根据《蒙城县巡游出租汽车定价成本监审报告》和《安徽省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政策,参照周边市县价格水平,综合考虑社会价格水平和消费者承受能力,综合考虑价格听证会参加人意见建议,拟定蒙城县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暨定价机制改革方案如下:
1.调整起步价和车公里租价。起步价由现行4元/2公里调整为6元/2.5公里(原1元燃料附加费取消),车公里租价(即超过起步里程2.5公里)由现行1.2元/公里调整为1.6元/公里。
2.微调现行免费等候时间、夜间补贴政策,维持现行空驶费。1.等时费:免费等候3分钟(原5分钟),满3分钟(原5分钟)后收取等时费,0.2元/分钟(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费)。2.空驶费:行驶6公里以上部分,车公里租价加收50%。3.夜间补贴:夜间(23:00—次日5:00)车公里租价加收20%。
3.起步价试行春节临时加价。为充分调动巡游出租车驾驶员积极性,满足市民春节期间交通出行的需要,规范春节期间巡游出租车价格行为,拟对巡游出租车起步价试行春节临时加价。
除夕至正月初六(共7天),巡游出租车起步价试行临时加价,最高不超过3元/车次。
4.费用结算。鼓励出租汽车经营者、乘客采用移动支付方式,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据实结算;采用现金支付的按计价器显示金额以元为单位结算,元以下四舍五入。巡游出租汽车应乘客要求行驶产生的路桥通行费由乘客承担。
5.建立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在本次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后,执行基准运价满2年,方可启动运价调整机制,且必须满足评估周期相对于基期的运价成本变化幅度达到15%以上条件。具体由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拟定调整方案,报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对外公布实施,原则上调整幅度不超过20%。
以上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和初步定(调)价决定按《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进行公示,欢迎广大市民对我县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暨定价机制改革方案再次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
联系电话:0558-7629568;邮箱:mcfgw@163.com
特此公告。
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