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粮食是国家安全和民生保障的重要基石,而粮食烘干作为粮食产后处理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粮食质量、减少产后损失、保障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蒙城县粮食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但粮食烘干能力相对滞后。特别是在阴雨连绵的天气条件下,粮食不能及时烘干,容易导致霉变和品质下降,给农民带来经济损失。
为有效保障粮食安全,确保粮食颗粒归仓,蒙城县积极响应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号召,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蒙城县2024年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该方案的出台旨在通过新建或提升粮食烘干中心,提升全县粮食烘干能力,减少产后损失,提高粮食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调研分析
在《实施方案》制定之前,蒙城县农机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入调研,分析了全县粮食烘干能力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发展的需求。调研发现,全县粮食烘干能力严重不足,特别是阴雨天气下,粮食烘干需求激增,但现有烘干设备无法满足需求,导致大量粮食无法及时烘干,造成品质下降和经济损失。
(二)政策依据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皖农机函〔2024〕97号)文件精神以及“三中心”建设任务安排,蒙城县农机中心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方案》。
(三)起草过程
在充分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蒙城县农机中心成立了专项工作组,负责《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工作组在起草过程中,充分借鉴了先进的粮食烘干技术和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建设任务、建设标准、申报对象、奖补标准、实施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同时,工作组还多次召开会议,征求相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多次修改和完善,确保其科学性和可行性。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建设任务
明确2024年蒙城县将新建或提升2个粮食烘干中心,以满足全县粮食烘干需求。
(二)建设标准
对烘干中心的建设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烘前处理区、烘干作业区和烘后暂存区的建设要求,以及循环式烘干机和连续式烘干塔的设备配置和占地面积等。
(三)申报对象
明确了申报对象的范围和条件,包括依法登记注册、基础设施齐全、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四)奖补标准
规定了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的奖补标准,按照“建前申报、建成验收、先建后补”的原则进行,对每个达到建设标准的烘干中心奖补8万元。
(五)实施程序
详细阐述了《实施方案》的实施程序,包括制定方案、主体确定、项目建设、组织验收等四个环节,确保项目有序进行。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和取得实效,蒙城县农机中心采取了以下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吴训宇为主任,刘东玉、张勇为成员的“蒙城县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的具体工作。同时,“两强一增”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确保项目圆满完成。
(二)加大政策宣传。各乡镇要加强政策宣传和指导服务,通过召开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让广大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了解政策内容和要求,充分调动其建设粮食烘干中心的积极性。
(三)明确工作职责。建设主体负责按照标准建设烘干中心,确保建设质量和进度;乡镇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建设主体建设,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县农机中心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集体审核和公示确认,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县财政局负责保障补助资金的及时兑付,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解读机关:蒙城县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
政策解读人:毕正林
政策咨询电话:0558-7662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