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中文  |  长者版  |  无障碍浏览  | 

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 > 负责人解读
索引号: 123416227117329963/202403-00037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毕正林关于202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问答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01 发布日期: 2024-03-01
咨询机构: 蒙城县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 咨询电话: 0558-7662056
索引号: 123416227117329963/202403-00037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毕正林关于202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问答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01
发布日期: 2024-03-01
咨询机构: 蒙城县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
咨询电话: 0558-7662056
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毕正林关于202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24-03-01 15:48 信息来源: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毕正林关于202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问答

1、哪些农机具进入了我县补贴范围?

答: 2024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22大类46个小类120个品目,详见《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22年修订)》。

2、机具的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我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最新)》执行。

32024年我县敞开补贴机具有哪些?

答: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省补贴范围内的机具实行敞开补贴。

4、怎么办理农机购置补贴?

答:2024年我县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操作程序。具体流程如下:

(一)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

(二)补贴申请。购机者应及时通过手机APP或携带所购机具、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和“一卡通”原件等材料,自主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全面实现“去经销商”化,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办理服务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县农业农村局全面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推广并逐步过渡到通过手机APP“皖事通”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当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金)总量110%的,县农业农村局应及时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

(三)审验公示。县农业农村局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坚持“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受理,申请资料不齐全的不建档。购机者应积极配合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部门开展机具核查工作。对由于无法移动等原因不能带机申请的,申请者可预约县农业农村局上门核实。

县农业农村局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资金兑付。县农业农村局应及时整理好补贴对象资金结算统计表(包括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报废更新补贴)和补贴资金发放清册等,原则上每月报送县财政局1次。县财政局审核农业农村局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严禁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因资金不足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并及时与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向上报告资金供需情况。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

5、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是如何规定的?

答:2024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继续覆盖我县,其他农场的农机购置补贴纳入所在县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我县行政区域内农机购置补贴对象为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6、什么时间购买的机具能够申请补贴?

答: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

7、补贴产品须具备什么资质?

答: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

8、申请补贴后当年一定能享受到补贴吗?

答:不一定,在资金充足情况下当年购买的当年能享受,当资金不足时候,就不一定能享受到,但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补贴。

9、申请补贴机具有数量限制吗?

答:为尽量保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到普惠共享,原则上,每户当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不超过5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当年度内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15台。超过规定上限的,购机者要主动提出申请,提交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共同研究确定。

10、在哪里购买补贴机具?

答:购机者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生产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突破省域限制。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

11、对补贴机具经销企业资质有什么要求?

答: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不需要到农机化主管部门办理手续。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不允许参与补贴活动,所销售产品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12、农机产销企业有哪些责任?

答:自愿参与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生产企业,要按照要求进行产品投档,自主在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服务系统内完善补贴产品相关信息,并对其提交信息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根据谁确定、谁负责的原则,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其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要规范、诚信经营,积极配合各级农机、财政等部门做好机具核验、抽查等工作,并对申请补贴产品的一致性负责。

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农机产销企业自行承担。

13、购买补贴机具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是了解政策。为准确掌握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及办理程序,建议购机前先向当地农机部门咨询。二是自主谈价。补贴机具与其他商品一样,价格由市场机制形成,购机者应与经销商充分议价。三是索要发票。发票一律全额开具,注明购机者姓名、所购机具生产厂家及型号、出厂编号(动力机械要注明发动机编号)、购机日期等。要保存好发票原件,作为享受三包服务的凭证。申请补贴时须提供发票原件,并交发票复印件给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存档。四是及时申请,不主动申请无法享受补贴。购机者应主动向户口所在地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补贴申请,确保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积极配合农机、财政等部门开展机具核查等。

14、哪些渠道可以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信息?

答: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信息的渠道有很多,主要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一是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通过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可以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信息和工作动态。二是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随着社会关注度的提高,各类媒体积极报道与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的信息,加强舆论监督。农机部门也及时通过媒体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发布实施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透明。三是农机部门热线。通过拨打县农机化主管部门的农机购置补贴热线,向工作人员咨询政策信息。

15、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如何投诉?

答:机具出现质量问题,首先应依法向补贴产品供货方提出三包要求,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按程序向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投诉,也可向法院起诉解决。对于补贴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规操作问题,可向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反映。

16、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有哪些便民利民措施?

答:2024我县继续推广并逐步过渡到通过手机APP“皖事通”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

17、购机申请人与一卡通账户姓名不一致怎么处理?

答:如果购机申请人与一卡通账户姓名不一致,但购机申请人在一卡通户主所在户口簿中,须书面说明补贴资金兑付至其提供的一卡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