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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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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365K/202401-00061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蒙城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蒙城县民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03 发布日期: 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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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蒙城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蒙城县民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03
发布日期: 2024-01-03
蒙城县民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01-03 17:17 信息来源:蒙城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按照县委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将县民政局2023年民政工作完成情况及2024年工作谋划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城乡低保。截至12月,全县农村低保对象23441户43414人,覆盖率3.86%;城市低保1051户1726人,覆盖率0.56%。全年累计拨付低保资金25149.51万元。

(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截至12月,全县集中供养特困人员1136人,分散供养3583人。失能特困人员567人,集中供养365人,供养率63.04%。全年累计拨付特困人员生活资金3900.12万元,护理补贴1010.08万元。

(三)临时救助。截至12月,全县临时救助困难群众2177名,发放救助资金975.96万元。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共筹集救急难互助社资金931.18万元,救助困难群众765人,救助资金64.07万元。

(四)残疾人“两项补贴”。 截至12月,全县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17527人,发放生活补贴1698.88万元;保障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15977人,发放护理补贴1471.79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累计拨付3170.67万元。

(五)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及配套设施建设。持续开展民政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今年共检查民政服务机构84家次,发现各类问题及隐患259处,已全部完成整改。对8所敬老院房屋进行了改造维修,给24所敬老院加装了自动烟感报警等消防设备。全县11所民办养老机构均获取了消防许可或备案。

(六)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完成958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培训养老从业人员540人次。新建成40个老年食堂(助餐点)和1所医养结合服务的养老机构。

(七)困境和留守儿童关爱保障。截至12月,全县保障集中供养孤儿41人,社会散居孤儿93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439人。全年累计拨付基本生活资金2099.91万元。

(八)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全年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51人次。组织开展民政领域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从业查询工作,共查询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2084人,均无违法犯罪记录。

(九)婚姻登记。全年办理结婚登记6512对, 补发婚姻登记2797对,离婚办结2557对,登记合格率100%。开展婚前辅导256例,调解婚姻家庭矛盾149例,其中重点矛盾化解45例,群众满意率100%。

(十)殡葬管理。开展殡改政策“四季宣传”,累计发放宣传单10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70余起。建成黄柏山城市公益性公墓并投入使用。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管工作纳入乡镇目标管理暨效能考核。目前全县已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26座,墓穴3.5万余座。完成《蒙城县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按程序报请县政府审批。开展“殡仪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持续优化殡仪服务流程。常态化开展“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今年累计摸排各类违建墓地21座,均已整改。

(十一)区划地名。印发《关于调整蒙城县区划地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文件,进一步明确县区划地名工作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健全地名管理长效机制。开展平安边界巡查工作,前三季度界线界桩巡查30余次。完成国家地名库信息维护工作,更新维护信息581条。落实地名备案公告制度,协调住建部门做好地名报送备案工作,完成新命名地名备案2条,并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公告。开展不规范地名标志整改工作,下发《关于更新规范城市规划区内部分道路标识的通知》,督促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及时更新规范道路地名标志。全县更护、维修路名牌746处,修复或更换交通指示牌44块。联合县城管局,对八处商家私设的网红路牌开展清理。

(十二)基层政权建设。持续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每半年对全县58个“社区协商”试点单位的议事协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稳步推进罗集社区村级议事协商实验试点创建工作。推进基层减负增效,联合县委组织部对全县17个乡镇村级组织事务、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等基层治理重点工作进行调研,并下发通报。加强村级综合服务功能建设,联合县发改委等15家单位,制定印发《关于健全完善村级综合服务功能的工作举措分工方案》,持续推动资源和服务下沉,加强基层服务设施建设,规范村级综合服务事项。指导各村(社区)以《蒙城县村(居)务公开目录》为依据,扎实推进村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举办“2023年度基层治理能力专项提升培训班”和城市社区“两委”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开展基层治理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大村规民约上墙宣传,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宣传工作的通知》。截至目前,全县已上墙宣传村规民约(居民公约)3963处,更换破损1086处,利用新媒体宣传2673次。

(十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全年共登记成立社会组织25家,其中社会团体14家,民办非企业11家。注销登记29家,其中社会团体10家,民办非企业19家。完成全县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登记977家。

(十四)福利彩票管理。截止12月,全县81家福彩销售网点共销售福利彩票5876万元,其中电脑票销售3917万元,“快乐8”销售876万元,即开票销售1083万元。

(十五)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目前全县共有社工机构7家,社会工作者3426人,持证社工287人。开展2023年社工周宣传活动。举办社会工作者考试考前培训班,今年全县共有81人通过社会工作者考试。开展“情满漆园·助困同行”、“ 未成年人关爱保护”、“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 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等专业社工服务项目。

二、工作亮点及创新性做法

1.2023年1月,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安徽省民政厅确定蒙城县为“安徽省优质医养结合示范县”,蒙城县小辛集乡卫生院敬老院为“安徽省优质医养结合示范中心”。

2.2023年1月,安徽省民政厅确定蒙城县顺利完成“三治融合”乡村治理试点任务。

3.2023年2月,安徽省民政厅确定庄周街道社工服务站为“全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特色站”。

4.2023年3月,立仓镇罗集社区在安徽省民政厅举办的全省城乡社区治理示范培训班上作现场交流。

5.2023年8月,安徽省民政厅对蒙城县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开展评估验收。

6.2023年8月,蒙城县黄柏山城市公益性公墓正式投入使用。

7.2023年9月,安徽省民政厅通报表扬蒙城县城关街道御园社区党委委员程艳秋 (女)、 蒙城县城关街道学院社区儿童主任李浩浩为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优秀牵手人。

8.2023年9月,安徽省卫健委、安徽省民政厅确定蒙城县岳坊镇中心卫生院敬老院、蒙城县双涧镇中心卫生院敬老院、蒙城县板桥集镇中心卫生院敬老院、蒙城县楚村镇中心卫生院陈桥敬老院、蒙城县马集镇田桥卫生院敬老院、蒙城县许疃镇卫生院敬老院等6家单位为“安徽省优质医养结合示范中心”。

9.2023年9月,安徽省民政厅确定蒙城县城关街道黄海社区“三动三共”工作法为“全省优秀社区工作法”。

10.2023年11月,城关街道望月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胡向莉获2023年度安徽省“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

9.2023年11月,安徽省民政厅确认蒙城县为全省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第一批试点单位。

10.2023年11月,亳州市民政局评定庄周街道社工站、城关街道社工站、板桥集镇社工站为亳州市2023年星级社工站;蒙城民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刘梦茹、蒙城县向日葵社工服务站马媛媛、蒙城县城关街道富园社区居委会马丽伟为亳州市2023年优秀社工;老有所适-居家安全环境适老化改造个案 (向日葵社工服务社)、“多彩周末”亲子效能训练共读小组案例(民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打造“没有围墙的敬老院”(冷坚涧社区)为亳州市2023年优秀社工服务案例。

11.2023年11月,蒙城县城关街道望月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胡向莉获评全省“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

12.2023年12月,安徽省民政厅表扬蒙城县民政局为“安徽省社会救助优秀单位”;邓志宏、王燕为“安徽省社会救助作优秀工作者”。

三、存在问题

(一)老年助餐从业人员专业服务能力不足。一是老年助餐从业人员专业性不强、服务水平不高。二是老年助餐从业人员短缺,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造成以上问题原因主要体现在:一是老年助餐从业人员76.7%的人员未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受制于工资待遇低(800元/月-1500元/月)等多方面因素,全县老年助餐80%的从业人员均为农村留守中老年群体,文化程度底,缺乏专业的服务能力和餐饮规范意识。比如:乐土镇双龙村老年食堂3名工作人员仅1人参加专业技能培训,人员工资平均1500元,均为留守中老年群体。二是养老助餐以公益性为主,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福利待遇差、职业保障少、从业风险高,收益较少。

(二)城乡社区协商在基层群众自治实践中发挥的作用还有不足。一是参与议事协商主体还不够广泛。部分群众参与议事协商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不够。参与议事协商群体不够广泛,不能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没有真正实现协商成效最大化。二是开展议事协商形式还不够多样。虽然建立了议事协商线上线下双平台,但网络议事协商工作开展效果不理想。未能充分利用村(居)内廊亭台院等,分层设立议事协商平台,广泛开展议事协商活动。

造成以上问题原因主要体现在:一是受制于部分群众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不高等因素,民主意识淡薄,对参与村级日常事务管理热情不高。村(社区)未能及时宣传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和群团等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村级协商议事,导致不能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在落实协商成果时不够理想。二是着眼于线下议事平台的搭建,忽略了利用新媒体方便快捷的优势,村级议事协商智能化水平还需提高。议事协商工作开展不够深入,工作方法不够灵活,未能有效利用现有资源推进工作,根据协商理念、时间、地点、主体等特色,凝练形成协商特色品牌。三是由于农村青年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农村多是留守老人和儿童,参与议事协商的关注度不高,参与度不强。

四、2024年工作计划

(一)提升养老服务机构专业化水平。针对老年助餐从业人员存在的问题,开展食品、消防、护理等专业知识培训,确保现有服务人员专业化水平有较大提升。进一步充实老年助餐从业人员队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老年助餐从业人员,有效缓解人员不足的问题。稳步推进895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

(二)推进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督促58个市级试点单位聚焦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和重要事项,定期开展民主协商。指导帮助立仓镇罗集社区完成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建设结项验收准备工作。强化村务公开工作,依据村(居)务公开目录,规范村务公开程序、内容、要求,常态化开展村(居)务公开。继续开展对村务公开的调研,每季度对每个乡镇(街道)抽取一个村进行调研,并下发通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联合举办全县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培训班。贯彻落实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政策,配合县委组织部推动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规划目标和年度计划指标按时按质达标。加强基层减负工作,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工作措施》,严格执行省市关于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和证明事项的工作部署,开展调研并印发通报,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三)开展地名信息库更新完善工作,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上年度地名信息更新上报工作。开展“乡村著名行动”,确定2个乡镇作为试点单位,待试点地区工作路径和模式基本成熟、定型,乡村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大幅提升时,在全县范围内全面铺开,配合做好界桩界线联检,配合濉溪县做好濉溪蒙城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

(四)强化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系统的应用,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预警监测机制,及时共享比对医保、人社、乡村振兴等部门数据,筛查存在风险的低收入人口。贯彻落实主动发现机制,对需帮助的困难群众,给予相应的社会救助。继续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的政策知晓率。持续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在实现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广覆盖的基础上,逐步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推动互助社可持续发展上来,指导互助社多方筹集资金、简便高效开展救助

(五)持续开展《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纠纷调解机制,做好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开展优质婚姻登记服务,为军人、残疾人、孕妇等特殊人群开通“绿色通道”。加快推进婚姻登记及相关便利化“公民婚育一件事”线下办理,切实优化群众办事服务体验。联合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建立防范和惩治婚姻登记违法行为协作机制。探索新时代婚俗改革。积极开展进城务工青年婚恋交友服务工作。

(六)不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力度。常态化创新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院开放日”、“法治副校长讲座”等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未保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人士、志愿者、各类慈善组织的作用,面向未成年人广泛开展公益项目、法律援助、慈善捐赠等服务活动。加大专职社会工作者、志愿服务队伍和购买第三方服务参与未保工作的力度。

(七)常态化开展街面巡查救助工作,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街头救助和现场劝导救助工作。持续发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系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作用,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救助体系。

(八)加大殡葬法规、移风易俗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办丧事的良好丧葬习俗。继续开展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服务管理质量提升年活动,结合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鼓励乡镇集中或联村共建农村公益性公墓,提升农村丧葬服务能力。健全完善殡葬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殡葬基础设施资金投入。积极推动由民政、市场监督、城市管理、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组成的殡葬联合执法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新建殡仪馆建设。

(九 )继续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保障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指数。落实好省市县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平稳有序推进困难人员救助、养老服务等工作。做好百岁老人生活津贴及8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申办及发放工作。做好老年助餐运营和资金拨付工作。

(十)进一步整合全县社工人才和社工机构资源,均衡有效地嵌入乡镇(街道)社工站。积极参加全市“星级社工站”、“优秀社工和服务案例”评选活动。做好2024年国际社工日宣传活动,联合县电视台制作社会工作宣传片。继续加大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认真组织好社会工作者考试。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成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积极开发专业社工项目和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十一)举办社会组织党建和业务工作培训班。开展社会组织审计和年检工作。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公益、乡村振兴和志愿服务工作。继续开展行业协会学会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

(十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省、市、县领导批示要求,持续开展民政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及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继续加大敬老院养护和基础设施升改造工作,逐步提高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