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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蒙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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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648U/202311-00060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蒙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城关街道消防行政执法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30 发布日期: 2023-11-30
咨询机构: 蒙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 咨询电话: 7622098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648U/202311-00060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蒙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城关街道消防行政执法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30
发布日期: 2023-11-30
咨询机构: 蒙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
咨询电话: 7622098
城关街道消防行政执法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
发布时间:2023-11-30 23:32 信息来源:亳州市蒙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蒙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城关街道办事处

消防行政执法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


        移交方:蒙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接收方:城关街道办事处
       一、移交依据专事项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皖政[2022]112号)、《关于做好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执法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3]25 号)和《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通知》(蒙政[2023]16号),蒙城县人民政府赋权街道办事处实施下列消防行政处罚事项:
      1.对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处罚;

      2.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它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罚;
      3.对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处罚;
      4.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处罚;

      5.对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处罚;

      6.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处罚;
      7.对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罚;
      8.对在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具有火灾危险的车间、仓库等违反规定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处罚。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移交方指导接收方做好赋权事项后的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行使赋权事项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的执法职能。移交方对接收方开展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接收方对赋权事项接得住、用得好,杜绝出现履职真空。移交方与接收方建立工作互动交流机制,协助对上衔接与对下统筹。
      (二)相关赋权事项由接收方实施后,接收方承担赋权事项的日常监管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行政责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实施赋权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授权其他单位和个人实施赋权事项。

涉及移交事项的案件以属地管辖为主。跨行政管辖区域的案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协商处理,
      三、移交期限
      自2023 年 月 日起至移交方根据上级文件对赋权事项终止移交之日。
       四、其他事项 

       (一)所移交事项不受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变更而变动。
       (二)本消防行政执法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共一式三份,移交方执一份,接收方、县司法局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消防行政执法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公布于信息公开页面,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