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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求《蒙城县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情况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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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我县城区物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现状,营造和谐美好的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根据中央文件、省、市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我中心起草了《蒙城县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7月13日,通过蒙城县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信息并向组织部、住建局、规划局、城关街道、庄周街道等25家相关单位发送征求意见函,公开征求各相关单位及社会各界意见,截止到8月7日,共收到司法局、城管局等20家单位反馈函,其他5家单位未反馈意见,其中审计局提出1条意见不参与蒙城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财政局提出1条意见;发改委提出1条意见删除责任清单第17项、19项涉及的单位发改委;县数据局提出1条意见修改其单位职责;县应急局提出1条意见修改其单位职责;县委宣传部提出2条意见第10项责任单位增加组织部、加强舆论宣传增加责任单位县广播电视台的意见;县民政局提出1条意见;城管局提出一条意见;其他单位及社会各界未反馈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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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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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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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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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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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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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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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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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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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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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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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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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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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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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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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1条建议:不参加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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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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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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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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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1条建议任务责任清单第13项责任部门:街道、乡镇修改属地社区或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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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属地管理,街道、乡镇为实施主体,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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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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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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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2条意见第10项责任单位增加组织部、加强舆论宣传增加责任单位县广播电视台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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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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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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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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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1条意见修改其单位职责: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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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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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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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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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1条建议:制定奖励措施,对于考核成绩优秀、群众满意度较高的物业企业,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所需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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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亳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整治提升行动方案》规定,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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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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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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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1条建议:负责移动、电信、联通等产权单位整改小区乱拉乱扯、没入管道的弱电线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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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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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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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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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2条建议:删除责任清单第17项、19项涉及的单位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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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职责分工,发改委负责前期物业服务价格备案。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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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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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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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1条建议:配合主管部门指导居委会加强对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指导居委会积极推进“三位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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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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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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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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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1条建议:删除其职责查处小区内抽油烟机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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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职责分工,城管局负责辖区内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的处罚。
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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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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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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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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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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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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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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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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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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