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政法委2020年
部门预算
2020年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主要职能
(2)部门概况
(3)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4)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5)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
(6)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
(7)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8)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9)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11)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2)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3)名词解释
(14)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15)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6)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7)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8)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9)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10)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1)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目录第二部分详见附件)
蒙城县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能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县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蒙城、法治蒙城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指导推动全县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管理蒙城县法学会。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县政法工作的有关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七)掌握分析涉蒙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各部门做好涉及全县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八)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九)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十)完成市委政法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概况
蒙城县政法委2020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委机关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蒙城县政法委编制13人,目前在职1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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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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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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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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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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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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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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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持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全面落实《政法工作条例》要求,分层次逐批次开展政法干部政治轮训,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政法干警的必修课、常修课,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组织纪律作风整顿,开展典型案件调研,进行警示教育和纪律作风督查,形成长效机制。推进新时代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
(二)坚持底线思维,有效防控各类社会风险。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防范抵御渗透破坏活动。预测分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可能带来的风险,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工作。关注重点领域、特殊群体、骨干人员维稳动向,做好重点时段维稳安保工作。完善县乡村三级不稳定问题清单,预防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落实“应评尽评”要求。完善和落实等级预警、责任追究和监督制约机制,积极发挥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作用。
(三)强化政治站位,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战。
坚决防止松懈情绪,强化责任担当,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尽快形成战果;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持续开展“10+N”专项整治。注重经验做法提炼,及时转化形成制度规范。
(四)增强治理能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蒙城。
源头预防矛盾风险,织密网格,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学习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乡贤”调解、“两代表一委员”调解作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公共安全视频防控建设联网应用和机关、学校、银行等单位视频监控资源共享,提高“雪亮工程”服务社会治理实战能力。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规范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最大限度发挥救助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强化打击力度,不断巩固转化成果。严格落实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着力打造高质量的“平安蒙城”。
(五)坚持法治引领,提高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
持续推进依法治县,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干部法治能力和公民法律素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全面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依法防范打击脱贫攻坚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用“法律扶贫”助推“精准扶贫”。
(六)深化改革成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开展政法系统“执法司法规范年”活动,着力解决执法司法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推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探索运用经济、行政手段和民事诉讼等方式处理轻微违法行为。推进政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推进公安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融合发展。
(七)夯实基层基础,打牢政法工作根基。
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鲜明导向,提升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发挥县乡村综治中心作用,积极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统筹推进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政法基层单位建设,夯实政法工作根基。发挥政法委员职能作用,推进镇村政法工作落实。建立完善政法网络新媒体工作平台,坚持“线下线上”同步推进,不断增强政法网络新媒体的影响力。
(八)强化主体责任,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法各单位总体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承担主体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形成对执法司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强力约束。把公正、廉洁作为干警的必修课,严格执行纪律、禁令,使广大干警心中有所畏、言语有所戒、行为有所止。对违法违纪问题,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蒙城县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蒙城县政法委2020年收支总预算1056万元,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收入、其他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五、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
蒙城县政法委2020年收入预算10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六、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
蒙城县政法委2020年支出预算1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万元,占17%,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879万元,占83%,主要用于完成政法委特定的工作任务。
七、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蒙城县政法委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1056万元,支出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013万元,占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万元,占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7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12万元,占1%。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1013万元,支出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43万元,减少4%,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项级科目1”预算13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项级科目2”预算879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工作相关的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24万元,支出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67万元,减少74%,主要是减少退役军人事务相关支出。其中,“项级科目1”预算23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委机关基本养老支出;“项级科目2”预算1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委机关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7万元,支出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万元,增长40%,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其中,“项级科目1”预算7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委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12万元,支出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万元,增长33%,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其中,“项级科目1”预算12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委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县政法委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10万元,包括:办公费491万元,印刷费14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9万元,维修(护)费16万元,租赁费2万元,会议费7万元,培训费16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9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1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费15万元。
较2019年预算减少29万元,减少5%。主要原因是:政法工作项目减少支出。
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县政法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采购通用设备5万元。包括:台式电脑4台1.6万元,笔记本电脑4台2万元,数码相机2台0.6万元,碎纸机10台0.8万元。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2020年县政法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其他资金预算0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底,县政法委共有车辆0辆,其中,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十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县政法委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
十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
十四、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蒙城县政法委2020年收入预算10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6万元,占100%,比2019年预算减少162万元,下降13%,下降原因:主要是政法工作相关项目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0万元,占0%,比2019年预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比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0万元,占0%,比2019年预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比2019年预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占0%,比2019年预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十五、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蒙城县政法委2020年支出预算1056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62万元,下降13%,下降原因:主要是政法工作相关项目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77万元,占17%,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879万元,占83%,主要用于完成县政法委特定的工作任务支出。
十六、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蒙城县政法委2020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七、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蒙城县政法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7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5万元、津贴补贴36万元、奖金5万元、伙食补助费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万元,住房公积金12万元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万元、会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万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