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及所属单位业务,督促督办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和各类制度的贯彻落实。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机要保密、文电、会务、档案、信访、接待、后勤、议案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局内部刊物的编辑发行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规划。承办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编辑记者和播音主持人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及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申报的有关工作,承担网络视听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文化旅游行业艺术职业教育。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和统计工作,负责各项事业经费、专项资金管理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统筹协调民生工程和乡村振兴工作。
拟订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创新发展规划、艺术科研规划等相关政策规定。承担文化、文物、 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和标准化工作。协调重要政策调研,承办机关法律事务,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等方面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和审批有关工作。拟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对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督管理。承担行业精神文明、信用体系建设和行业标准化工作。组织拟订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负责指导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行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和综合治理工作。
指导、管理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及宣传推广工作。指导蒙城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整体形象和重点旅游产品、旅游线路国内市场推广和重要文化旅游体育产品对外宣传推广工作。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领域交流合作及国内旅游市场跨区域合作。负责节庆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工作, 统筹文化旅游年活动。负责文化旅游体育网站建设管理维护和信息工作。负责行业信息化建设和微信、微博和手机客户端建设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