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各派出所,城关东、西城市场监管所,街道直属各部门:
现将《2021年城关街道“中高”考、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蒙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26日
2021年城关街道“中高”考、端午节期间食品
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1年“中高”考、端午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中高考”考生的饮食安全,确保全街道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确保广大考生安全顺利完成考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各社区,城关东、西城市场监管所,各派出所,街道直属各部门要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办公室职责》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食品安全日常管理责任。充分发挥街道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积极发挥食品安全监管“四员”队伍作用,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重点问题进行督查督办。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应急处置水平。消除监管盲区,有效防控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切实维护“中高”考、端午节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二、周密计划,确保检查整治取得实效
从2021年5月30日开始,到6月19日完成检查整治目标任务,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阶段(2021年5月30日至2021年6月3日)。街道成立检查整治工作组织,制定、印发检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动员和部署。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6月4日至6月17日)按照整治方案要求,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整治行动。重点做好端午节、中高考等重点时段食品安全检查。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强化提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第三阶段:检查总结阶段(6月18日至6月19日)。各社区,东、西城市场监管所,街道直属有关部门要对照检查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找差补缺、对检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及时上报相关检查总结、资料。
三、突出重点,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一)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检查
1、开展重点食品、高风险食品检查。重点检查人民群众日常多用类食品,重点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原辅料的进货、使用台帐、出厂检验、是否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
2、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检查。按照《蒙城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规范标准》要求:重点检查生产用水、场所环境、生产区、设施和工具、加工过程控制、人员卫生管理等六个方面是否达标,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生产条件、食品原料使用、添加物质使用、环保规范等。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严厉查处食品生产小作坊制假售假、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和环保要求的小作坊,要立即取缔。对没达到生产规范标准的作坊,按照《蒙城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规范标准》要求,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及具体整改措施,帮助指导小作坊限期整改。
(二)开展食品流通环节安全检查
加强对集贸市场、食品超市、粮油及食品批发市场、生猪屠宰户、城乡结合部、小食品店、小摊点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儿童食品、老年食品、冷冻食品、饮料、熟食制品、肉及肉制品、奶制品、粮油市场、可疑制品等品种的检查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假冒伪劣粮油、生猪私屠乱宰和无证经营肉品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对是否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要求进行检查。
(三)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检查
1、重点检查“中高”考考点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餐饮单位和小吃摊点、学子家园食堂、学校食堂、集体食堂、敬老院食堂、养老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内容:食材溯源、索证索票、消毒保洁、人员健康、加工操作、就餐环节、食品留样等,推进“公勺公筷”行动落实。2、对是否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要求进行检查。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全面落实整改措施。
四、检查方式
街道食安办,社区,东、西城市场监管所联合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要认真分析、查找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强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实效。要将食品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纳入街道食品安全年度考核指标。
(二)突出排查重点,治理违法行为。重点排查治理无证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营“三无”及过期腐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脏乱差”、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对无证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督促其限期办证;对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责令停产停业;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的,要联合派出所,依法予以查处或取缔;对食品安全工作不重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要组织约谈、从严处理,并在媒体曝光;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序时进度要求,定期进行调度,通报工作进展,统筹推进辖区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问题不解决,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街道食安办将适时组织督查。
(四)广泛宣传发动,回应社会关切。要认真宣传贯彻《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按规定给予奖励,特别要重奖“吹哨人”,形成人人参与、全民共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东、西城市场监管所把此次检查整治工作情况的书面总结;各社区把此次检查整治工作情况的书面总结、检查表、检查图片,于6月19日前报至街道食药办。地址:城关街道办事处一楼126室,电话:1395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