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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址:https://www.mengcheng.gov.cn/XxgkContent/showList/208/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南华路与体育路交叉口),电话:0558-7683301,邮编:233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发布信息917条,其中基础栏目信息418条,重点栏目信息113条,两化领域信息386条。此外,通过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8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均为自然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所有申请均予以按期答复。本年度,我局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所引发的行政复议,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所引发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工作要求,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流程,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定期对涉密涉敏、错别字情况加强筛查整改。多措并举提升政策解读质量,2025年度公开本单位及转发上级市场监管部门重大政策发布与解读15条;审查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失效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要阵地,灵活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更新“三品一特”工作动态,聚焦重点节点发布消费提示等信息,并及时梳理调整政府信息目录。筑牢网络信息安全防线,专人定期巡查强化风险排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防止安全漏洞出现。
(五)监督保障
市场监管局领导牵头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班,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定期分析研判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指导专班小组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全流程,落实“三审”工作。安排专人巡查巡检,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漏洞,同时组织专班成员开展业务技能培训,认真学习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求,积极开展社会评议,暂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3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917
行政强制
157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5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业务培训的问题导向不够突出。单位内部虽然对专班成员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但多为基础性内容,聚焦实际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还缺少针对性实用性技能培训。
(二)政务公开的精细程度有待提升。业务股室能够做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在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个性化信息需求方面,还存在不足。
改进方向:
(一)突出业务培训实用性导向。坚持问题导向,依据实际工作中的问题点,针对性制定培训课程与内容,围绕各阶段重点工作任务,分阶段分批次开展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提升信息发布精细化程度。及时分析研判群众关注的市场监管重点领域热点问题,定期发布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三品一特”等民生领域关注信息,为群众提供更详实更具体的信息指南,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细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公开处理费收取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持续深化制度体系建设,在巩固既有信息报送、政策性文件认定及政策解读等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审核流程,完善动态更新与定期评估机制,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时效性与准确性。
二是精准聚焦民生热点回应,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监管、产品质量、市场价格、营商环境等企业群众关切领域,加大主动发声和政策释疑力度,通过专题发布、舆情跟踪等多种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注。
三是拓展创新政务公开载体,依托线下宣传台、政策宣讲“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结合新媒体平台线上渠道,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和政策解读,推动市场监管领域惠企利民政策更加可感、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