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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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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5 09:16 来源: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址:https://www.mengcheng.gov.cn/XxgkContent/showList/194/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庄子大道81号,电话:0558-7623862,邮编:233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5年度,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新制作规范性文件0份,实施行政许可29份,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有关信息,全年无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从202511日至20251219日,住建局通过县政府网站部门政务公开版块公开基础信息441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41条,均已妥善处理,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审核程序,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按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等系列制度公开,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2025年信息发布441条,政策解读1条,回应关切15条,政府公报公开信息1条。掌握时点时限要求,同时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确保信息发布质量加大对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排查力度,截至目前未发现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聚焦住建领域核心工作,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发布。严格落实常态化维护机制,定期对重点领域专栏及两化栏目开展更新梳理,精准排查内容偏差、栏目失效等问题,确保发布信息及时、准确、全面,栏目运行稳定高效。住建局通过县政府网站部门政务公开版块公开基础信息441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41

(五)监督保障。强化监督保障,筑牢工作根基。健全工作推进体系,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从各相关股室、局属单位抽调骨干力量充实工作队伍,构建起主要领导统筹抓总、分管领导牵头落实、专人负责具体经办的三级责任格局,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常态化开展能力提升工作,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专题学习培训与工作推进会,召集工作人员及相关科室人员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配套要求,精准把握公开标准与流程。加强与各责任股室、局属二级机构的日常沟通协作,严格压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倒逼政务公开网站内容动态更新、规范发布,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有序开展2025年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1

0

0

0

0

0

4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5

0

0

0

0

0

3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1

0

0

0

0

0

4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基础信息发布不足,内容单一未全覆盖;二是信息更新不及时,实效性不强;三是重点不突出,群众关切事项公开不全面。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补齐基础信息短板。全面梳理住建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结合职能职责扩充公开范围。按股室分工、专人梳理原则,各责任股室及局属二级机构每周排查本领域应公开未公开信息,建立台账逐一销号;同步优化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确保新增信息内容详实、表述规范,杜绝碎片化、单一化问题。

二是健全更新机制,强化信息时效管控。明确各类信息发布时限,依托现有工作队伍,设立信息更新专职联络员,实行每日巡查、每周汇总、每月通报制度,对重点栏目、高频公开事项进行常态化值守。对超期未更新内容及时更新,加快信息流转,切实提升公开时效性。

三是聚焦民生关切,突出公开核心重点。围绕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分配结果、后续管理,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标准、以及老旧小区改造、公租房等民生领域,细化公开内容。对群众咨询量高、关注度高的事项,同步公开政策解读、办理流程、常见问题解答,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公开内容精准对接群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