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蒙城县坛城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网址:https://www.mengcheng.gov.cn/XxgkContent/showList/279/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蒙坛南路158好,电话:0558-7741001,邮编:23352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度,坛城镇积极响应政务公开的号召,严格遵循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指引,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本年度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1280条,其中基本栏目信息760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520条依据主动公开目录。部门协同合作,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在财政资金方面,公开了坛城镇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尤其是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确保财政收支透明化。公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3条并及时公示中标信息,有效保障资源分配的公平公正。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邀请了村民代表、企业代表、村干部等总计100余人次参与。通过实地参观、座谈会、现场交流、互动问答等形式,增强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面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精心构建了规范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流程。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人与办理时限,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效运行。2024年度,我镇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全方位、细致的审查。全年共审查信息1500余条,严格保障信息安全。开展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排查工作,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检查。共发现并纠正错别字10余处,维护了信息公开的严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及时对主动公开目录进行调整,调整了财政资金、农村危房改造、乡村振兴、社会救助等7个公开栏目,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更具针对性,满足公众多样化的信息需求。切实落实网络安全管理举措,加强风险排查、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安装网络平台防火墙软件设施,全年未发生任何网络安全事件,保障了信息公开平台的安全稳定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包括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将政务信息公开纳入考核,考核范围是乡直各部门,采用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优的重要依据。2024年,坛城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良好,未产生责任追究情形。积极参与县政府信息公开科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3次,与其他乡镇和县直部门的具办人员进行经验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及时协调各内设站所及时上报需要进行公开的花名册、数据、信息、工作推进情况等,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领导支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部分领域的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细致,存在公开内容简单、形式单一等问题,特别是一些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解读还不够深入透彻,群众难以理解和把握。
二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缺乏系统的培训和专业知识,对政务公开的新要求、新规定掌握不够熟练,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坛城镇将以此次总结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坛城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对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同时,加强政策解读工作,采用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让群众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政策。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通过组织业务培训、学习交流等活动,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培养一支专业、高效的政务公开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基层两化落实情况。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依据两化工作要求,本乡镇制定了详细的责任单,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镇党政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业务部门如民政办、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等,分别承担各自业务领域的信息公开任务。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审核与发布,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各部门站所按照责任单要求,定期收集、整理本部门的政务信息,并及时报送至镇党政办公室审核发布。信息发布严格遵循审核流程,确保内容准确无误,格式规范统一。
三是培训提升专业。高度重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积极参与县组织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内容涵盖政策法规解读、信息编写技巧、平台操作规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