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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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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09:50 来源:蒙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字体:[ ]

 

蒙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蒙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网址https://www.mengcheng.gov.cn/XxgkContent/showList/182/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蒙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城关镇周元西路240号,电话0558-7626908,邮编233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主动做好部门政策文件解读、上级政策转发、决策部署落实、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机构设置信息更新、年度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工作考核、信息审核、责任追究等管理制度,全力保障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合理合规。依托政务公开平台,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宣贯力度,2024年以来收录上级部门政策文件3条、部门政策文件1条。突出政策解读,聚焦文件起草背景、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围绕文件创新举措,有效做到政策解读准确、文件宣传到位,2024年累计发布政策解读信息2条。同步做好日常公开,结合政府工作报告完成情况、领导信息公开情况、监督保障亮点工作情况,聚焦县工信局承办重点任务,持续加大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力度,2024年累计发布相关信息2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条款,对于申请事宜,依照《条例》的要求,严格依法处理。除电话、电子邮件、邮寄信件和网络平台外,还在办公室内设立了信息公开申请的现场受理站点,确保申请接收途径畅通无阻。截至20241231日,蒙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尚未接获任何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核机制,进一步加强上网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信息审查机制,从严审核把关,坚决避免错敏信息上网。认真落实2024年政务公开计划,聚焦关键节点、重点任务、关切事项主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2024年以来,累计发布政务公开信息133条。同步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落实工作,2024年以来,累计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现行有效性文件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4年工信局无网站、无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认真落实网络安全管理举措,部署网络防火墙,严防安全漏洞。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落实“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领导-具办业务科室”三重管理机制,压紧压实管理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持续提升信息公开精准度、规范性、实效性。一方面,强化业务培训,2024年组织参加全县政务公开业务培训1次,切实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另一方面,聚焦问题整改,针对反馈测评反馈问题制定整改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到人,及时推进问题整改,2024年以来,累计整改反馈测评结果问题4次,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信息考核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方面是政策解读质量还不够高。另一方面是信息发布总量偏少、发布不够及时。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提升政策文件解读质量。加大政策法规和政策解读力度,及时转发省市县各级政策文件,深入学习领会政策精神,确保政策解读透、解读准。二是全面提升信息发布实效。制定重点工作公开时序表,严格按规定、按时限做好重点工作公开。三是全面提升具办人员工作水平。及时跟进学习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积极组织参与政务信息公开培训班,切实提高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