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中文  |  长者版  |  无障碍浏览  | 

蒙城县招商服务中心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蒙城县招商服务中心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蒙城县招商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6:20 来源:蒙城县招商服务中心 字体:[ ]

 

蒙城县招商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招商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蒙城县招商服务中心(网址:https://www.mengcheng.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237/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蒙城县招商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刘海路112号,电话:0558-7690075,邮编:233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度,蒙城县招商服务中心紧扣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关切,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重点公开最新政策、便民信息、应急管理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共主动公开发布信息318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度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因此未发生信息公开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审核发布遵循“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拟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时效性和安全性进行审查,保证信息真实、及时、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招商服务中心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

(五)监督保障。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今年以来我中心共参加、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项会议5次。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我中心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各项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接受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我中心将及时予以回应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三是加强法制监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4年,根据季度测评反馈问题及自查整改情况,我中心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目前还存在不足之处:一是部分信息公开发布量少;二是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三是政策解读方式还比较单一,缺少图片、音频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质量和效果还有待提高。

改进方向:为解决以上问题,我中心将以全面落实工作部署为抓手,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领导、业务指导部门与政务公开工作具办人员沟通,提升人员业务水平。二是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积极与政务公开优秀单位交流沟通,学习借鉴榜样单位公开模式,完善自身不足;三是加强信息公开深度,增加信息公开方式,丰富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确保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广度与深度并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