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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4:41 来源: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蒙城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s://www.mengche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周元西路146号,电话:0558-7636992,邮编:2335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规范政策发布,充分发挥新时代政务公开促落实、助监督、防风险的重要作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体情况。

2024年我办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32,重点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其中,政策法规144条,行政权力328条,财政资金489条,其他类信息8771条。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解答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常态化推进两化领域15家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规范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公开主体、方式、渠道等要素齐全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3件。其中网页申请26条,当面申请1条,信函申请26条,均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高质量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发布,动态调整政策文件库。政策文件库共收纳政策文件1168件,其中现行规范性文件345件,废止失效文件113件,其他文件710件。2024年梳理发布规范性文件4件,优化政策解读形式,通过文字解读、图片解读、视频解读、新闻发布会解读等形式方式,增强解读效果,提高政策知晓度,并对群众关心的政策类文件进行二次解读回应,共发布解读信息21条。统筹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按照《蒙城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要求,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审核发布信息,防范泄密、敏感、汇聚等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市级要求,完成重点领域栏目与“两化”领域信息同源化调整,规范信息发布;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专项检测工作,定期更新密码,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安全防护从源头减少错敏信息产生,坚持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清理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重视业务培训。2024年组织开展政务公开阶段性业务培训4次,累计培训200余人次,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二、强化日常指导。开展全县政务公开月度普查10次,半年度检查2次,对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予以督促整改。三、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组建蒙城县政务公开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2024年我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进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29

34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9

4

0

0

0

0

5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3

3

0

0

0

0

  2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1

0

0

0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9

4

0

0

0

0

5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2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动态信息较多、质量不高。二是依申请公开件申请数量多,内容复杂,答复存在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风险

将从以下方面改进:一是深化主动公开,加强对重大民生信息栏目的日常检查,及时公开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发布解读质量。二是提高依申请办理答复质量。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会商机制,围绕征地拆迁类疑难事项,加强与涉及单位、司法部门的协调和沟通,确保依法依规答复,降低法律风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