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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人民政府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13-03-15 00:00 来源: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2年蒙城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涵盖县政府2012年1月1日至12月29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2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学习、贯彻《条例》中逐步有序推进、全面展开,以“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为着力点,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措施具体,强化责任,严格进行保密审查。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以及不予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进行认真审查,对涉密的政府信息,未经特殊许可的不得公开。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设备和网络,确保设备、网络运行安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审查教育,定期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

(二)强化学习,注重细节,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对我县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规章制度、公开目录、发布内容等进行再次梳理明晰,细化各环节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加强监督,有效增强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搭建平台,丰富载体。创新灵活的公开形式。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县政府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公开方式。主要有:一是设立政府信息查询处(在县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等设立查询处);二是制作各类宣传公开栏;三是新闻媒体发布信息;四是编印宣传册、宣传卡、宣传单;五是互联网发布信息;六是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月、法制宣传日等专题宣传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清流信息公开网站、县政府宣传栏、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县全年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7600多条。主动公开信息涵盖了政府文件、政府会议、政府采购、人事信息、公务员招考、人大报告、环境保护、财政预决算、应急管理、价格和收费、统计信息、住房保障、房屋拆建及土地征用、社会公益、捐赠救助、供水供电信息、城乡规划、重大项目、食品安全、行政职权目录及流程图等方面的信息,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县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1、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可以在政府信息查询处查阅存档资料。

2、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予以发布。

3、群众既可以通过网站、公开栏等查阅有关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也可以在网上咨询留言,由县政府督查室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2年我县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全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支出0元,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部分单位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下一步我县将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强化政务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觉地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中。充分发挥各工作机构的作用,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改善形成更加适合农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工作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积极争取政府投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和主攻方向。

(四)进一步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