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报告起草情况
2022年10月份,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县发改委牵头启动了《计划报告》的起草工作,起草过程中向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等单位广泛搜集了基础材料,并多次与市发改委进行沟通,为起草报告工作做好充分准备。11月份上旬,起草小组形成了初稿,委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对初稿认真讨论和修改完善。11月份下旬,在征求县直单位意见建议基础上,形成了《计划报告》(讨论稿)。12月7日,在县政府全体成员扩大会议上研究讨论,充分吸纳各单位意见建议后,形成《计划报告》(征求意见稿)。
二、计划报告框架内容
《计划报告》在框架结构上,分两大版块。
第一版块是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主要是总结2022年成绩,分析存在问题。从以下8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是农业生产基础稳固;
二是工业经济企稳向好;
三是现代服务业健康发展;
四是项目建设量质齐升;
五是城市品质持续提升;
六是乡村振兴扎实推进;
七是改革开放不断深入;
八是民生实事精准落地。
2022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57亿元,增长5.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82亿元,增长6%;
固定资产投资205.1亿元,增长12%;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9.8亿元,增长1.5%;
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5%;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持平;
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产值增长15%;
完成进出口总额5500万美元,增长16%;
实际利用外资1400万美元,增长130%;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5%;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5%;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5%;
万元GDP能耗完成市下达指标;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市下达指标;
大气污染、水污染治理完成市下达指标。
上述指标中,地区生产总值、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规模工业增加值、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预期目标有差距,建议由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期目标。
第二版块是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2023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8%以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5%;
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0%以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0%;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以上;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
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产值同比增长10%;
生产型企业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10%以上;
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同比增长10%;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8.5%;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9%;
单位GDP能耗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
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
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
其中,能耗、污染物减排、大气水污染治理等3项指标为约束性指标,地区生产总值、投资、消费等11项指标为预期性指标。
为实现拟定目标,报告中阐述了采取的重点措施:
一是聚焦“提质扩量增效”,着力推动工业转型升级;
二是聚焦“两强一增”,着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三是聚焦“锻长补短”,着力完善三产服务体系;
四是聚焦宜居宜业,着力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
五是聚焦乡村振兴,着力推进和美乡村建设;
六是聚焦急难愁盼,着力改善群众生活品质;
七是聚焦改革开放,着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同时,《计划报告》还安排了6个项目专栏,较为直观的对2022年项目建设成就进行总结,对2023年项目建设计划进行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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