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身份 公民 信息是否公开 公开
姓名 潘**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身份证 证件号码 341********
电子邮箱 917******** 邮政编码 233********
联系电话 177******** 传真
联系地址 安********
申请日期 2025-12-29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申请公开至尊名门小区地下车库前期服务合同及所有相关协议备案资料
所需信息的用途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的方式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是否办理 已办理 回复部门 蒙城县住房发展中心
回复类型 状态不明 回复时间 2026-01-13 17:12:14
回复内容 本机关于2025年12月29日收到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内容答复如下: 公开申请1至尊名门小区地下车库前期服务合同及所有相关协议备案资料的问题答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五)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您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职责,本机关既非该信息的制作机关也非保存机关。 公开申请2至尊名门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所有相关附件备案资料的问题答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的规定,现告知您可以在工作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或者按照法律规定,到蒙城县住房发展中心三楼物业股查阅法定公开信息(联系电话:0558--7686709)。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蒙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蒙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